北京市住建委等十部門印發《北京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2020年-2022年)》明確:穩步推進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發展,大力推廣鋼結構建造方式,新建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2022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印發《建筑業 “十四五”規劃》明確:合理布局裝配式建筑,完善產業鏈建設,做好整體布局、建設產業平臺、加大推廣力度。
上海市印發《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十四五”規劃》明確: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到2025年,完善適應上海特點的裝配式建筑制度體系、技術體系、生產體系、建造體系和監管體系,使裝配式建筑成為上海地區的主要建設方式。
河北省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十四五”規劃》強調:到“十四五”末,城鎮新建綠色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達到 100%,新建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比例達到 30%。
河南省十部門印發《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實施意見》明確:充分體現綠色發展的理念,協同推進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突出裝配式建筑優勢和特點,推行裝配式內裝,推廣新型建造方式;開展裝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研究實踐裝配式農房建設。
遼寧省七部門印發《遼寧省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底,全省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0%。全省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政策體系和技術體系基本建立,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培養一批智能建造優勢企業。
黑龍江省印發《“十四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明確:提高住宅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全裝修比重;推行裝配式和全裝修住宅。在權限范圍內,進一步研究制定并落實好裝配式建筑和全裝修建筑在建設、經營等環節的稅費減免和財政補貼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
吉林省印發《吉林省綠色建筑創建實施方案》明確: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到2025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80%。國有資金投資(以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體育、教育、文化、衛生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及市政基礎設施等項目應率先采用裝配式建筑。提升裝配式施工水平,大力發展全裝修,推行工程總承包,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印發《促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綠色發展實施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區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其中,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主城區達到40%以上,其他盟市所在地主城區力爭達到20%以上;到2030年,全區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
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半島城市群發展規劃》明確:到2025年,累計新增綠色建筑面積5億平方米以上,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以上。
山西省印發《山西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明確:2022年全省當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6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21%。
安徽省印發《安徽省“十四五”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明確:到2025年,各設區的市培育或引進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不少于3家,培育一批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裝配式建筑企業,產能達到50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積的30%。
江蘇省印發《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十四五期間,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比達 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 70%,裝配化裝修占成品住房 30%。
陜西省17部門《共同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實施意見》明確: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業化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基本建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城市中心城區住宅建筑實施全裝修,適應新型建筑工業化的開發、設計、施工、監理和生產企業、設備、技術、人才等綜合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明確:推行低碳化生產生活方式。積極發展光伏、光熱和風能利用等分布式能源,推行多能互補、安全清潔的城市供熱供冷體系。推廣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和鋼結構住宅,支持建設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設低碳城市。
青海省17部門印發《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實施意見》明確:到2025年,西寧市、海東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其他各州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10%以上。
寧夏五部門發文明確:政府投資項目80%采用裝配式建筑,2022年50%的政府投資項目實行裝配式建筑進行建設,力爭2023年80%的政府投資項目實行裝配式建筑進行建設,且裝配率不低于35%。
福建省九部門印發《加快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實施意見》明確:到 2025年,全省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
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鄉建設發展規劃》明確: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占新建建筑總面積的比例達到40%。
湖北省印發《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培育一批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模化生產企業和工程總承包企業。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湖南省“十四五”新型城鎮化規劃》明確: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評價認證,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
新疆1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自治區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2025年,全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到2025年,全區新增5個國家級和15個自治區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新建示范項目100個,形成涵蓋裝配式建筑設計、部品構件生產加工、施工安裝、竣工驗收、后期運營管理全過程的裝配式建筑地方標準體系。
西藏自治區印發《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發展,到 2025 年,全區城鎮每年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 30%以上。
云南省印發《云南省“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明確:到“十四五”末,城鎮裝配式建筑和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的建筑占新開工建筑面積比重預期達30%。
貴州省《“十四五”新型建材產業發展規劃》明確:推進建筑節能,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要求新型建材產業加強綠色化、智能化、高品質和高性能的新型建材產品開發與推廣應用。
重慶市印發《重慶市現代建筑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意見》明確: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積達到30%。
四川省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明確:到2025年,全省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在市政橋梁、13綜合管廊、城市軌道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中積極推行裝配式技術,在施工現場辦公用房、施工圍擋、場地硬化、臨時道路等臨時設施中推廣使用標準化預制部品部件。
《廣東省建筑業“十四五”發展規劃》明確:到2025年,珠三角地區城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粵東西北地級市中心城區達到30%以上,其他地區達到20%以上。
廣西印發《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征求意見》明確:到2025年,形成一批研發能力強、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有能力輻射東盟和華南、西部省份的新型建筑工業化領軍企業,全區裝配式建筑項目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
海南省發布《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十四五規劃2021-2025》明確:到2025年末,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建成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個;實現預制構件年產能供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