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1-11-26 2478
轉變城鄉建設發展方式
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清勤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發展研究院高級工程師 孟沖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全國經濟和社會各條戰線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取得了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社會建設的偉大成就。推動綠色發展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發展綠色建筑是城鄉建設領域全面推動綠色發展的主要載體和重要戰場。在開啟“十四五”邁向新征程的關鍵節點上,中辦、國辦聯合印發了《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全面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作出了重要規劃和系統部署。《意見》要求“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明確將“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作為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
建筑是人民群眾工作和生活的主要空間載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對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進行了全面修訂,重新構建了新一代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五大評價指標體系,成為新時代綠色建筑建設的具體內涵。推動綠色建筑發展,轉變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城鄉建設發展方式,提升住房水平與人居環境,是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是落實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城鄉建設提質增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注入社會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途徑。
立足新發展階段,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在2020年7月聯合印發了《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明確提出“到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70%”。著眼于更深層次的發展需求和更宏偉的戰略目標,綠色建筑仍需在提升建筑使用者體驗感、增強綜合減碳能力、解決城鄉區域發展平衡性、提升政策及產業支撐力等方面持續發力。《意見》從8個方面對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作出了具體部署。
提高綠色建筑的綜合減碳能力
實施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行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拿出抓鐵有痕的勁頭,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標。建筑全壽命周期能耗總量在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當中占有較大比重,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和產業結構深度調整,建筑領域碳排放量和占全社會比例均將進一步提高。
《意見》提出“實施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制訂城鄉建設領域2030年碳達峰實施方案和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十四五”發展規劃,著力構建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的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構建新發展格局。下一步,要建立健全建筑行業低碳發展制度,開展建筑行業碳排放交易試點。綠色建筑應實現更高節能和更低碳排放,分階段、分類型、分氣候區提高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強制性節能標準,加快更新建筑節能、市政基礎設施等標準。“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建設零碳城市、零碳社區、零碳市政基礎設施等,推進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提高市政設施運行效率。
統籌綠色建筑的城鄉發展
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營和管理過程
我國目前已基本形成目標清晰、政策配套、標準完善、管理到位的綠色建筑推進體系。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累計綠色建筑面積達66.45億平方米,綠色建筑事業取得顯著成效,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城鎮綠色建筑未來還要在高質量方向持續發力,切實體現出綠色建筑的各項優勢,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形成居民意愿驅動的市場動力。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是綠色建筑發展的薄弱環節,長期以來農房建設標準不高、室內環境差、居住品質低,未來綠色建筑的推進也要處理好城鄉協調發展的關系。
《意見》提出“規范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行、管理”。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就要從全壽命期的視角,把技術的落實、質量的把控貫穿到綠色建筑建設的全過程。抓好綠色設計,制定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強化綠色建筑標準實施效力,將民用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逐步納入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程序。通過制修訂相關標準,將綠色建筑基本要求納入工程建設強制規范,提高建筑建設底線控制水平,同時鼓勵各地制定實施更高要求的綠色建筑強制性規范及政策要求,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實現綠色建筑基本級的普及推廣。積極落實綠色建筑城鄉協調發展,制定綠色農房標準,“鼓勵建設綠色農房”,推動農村建筑節能標準實施,推動在農村開展適宜節能技術、超低能耗建筑建設試點,提升農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內熱舒適環境。
推進既有建筑的綠色化改造
鼓勵綜合改造同步實施
相對于新建建筑,我國大量的既有建筑存在環境品質差、節能水平低、抗震水平低、配套設施缺乏等系列問題。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深入推進,城市發展逐步由增量擴張進入到存量優化階段,由追求發展速度和規模轉變為更多地追求質量和效益,對量大面廣的既有建筑進行綠色化改造將成為推動綠色建筑向縱深發展的雙輪驅動力之一,也是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的必然要求。對老舊小區進行同步式綜合性改造可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減少擾民,將改造效益最大化,極大提升城鄉建筑的整體面貌和性能水平。
《意見》明確指出“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首先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繼續落實北方地區的清潔取暖要求,持續推進用戶側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在夏熱冬冷地區要滿足居民采暖的迫切需求,積極開展居住建筑的節能改造工作,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高效取暖方式,提高用能效率和室內舒適度。盡快修訂國家標準《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更新綠色化改造評價指標體系,提高低碳節能水平,鼓勵既有建筑改造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意見》從我國老舊小區改造的現狀出發,鼓勵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實施”,形成多點工作的合力效應。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
建設綠色建筑、節約型機關
綠色學校、綠色醫院
2019年9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要按照系統推進、廣泛參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的原則,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建立完善綠色生活的相關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動綠色消費,促進綠色發展。到 2022 年,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綠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廣,通過宣傳一批成效突出、特點鮮明的綠色生活優秀典型,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
《意見》強調要“開展綠色建筑、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醫院創建行動”,其中《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以城鎮建筑作為創建對象,在具體內容中提出了推動新建建筑全面實施綠色設計、完善星級綠色建筑標識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廣裝配化建造方式、推動綠色建材應用、加強技術研發推廣等八項重點任務。目前全國已有31個省市自治區頒布了相應的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加強對綠色建筑的政策支持
推動規模化和高質量發展
隨著綠色建筑的控制性要求被納入工程建設全文強制規范體系,綠色建筑將由試點推廣和局部地區、部分建筑類型強制推廣進入全面普及的規模化發展階段,建設規模將迅速擴大。按照人民群眾對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的需求重新構建了綠色建筑指標,更加注重使用過程中的實際效果、真實感受和綜合減排,綠色建筑進入提質增效的高質量發展階段,建設水平將逐步提高。為適應綠色建筑規模化和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求,《意見》特別提出要“加強財政、金融、規劃、建設等政策支持,推動高質量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
為最大限度發揮政策引領市場發展的帶動效應,需著力加強財政、金融、規劃、建設、運營等方面的系統性、聯動性政策支持。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部門的溝通,爭取專項資金支持。
開展綠色建筑與綠色金融協同發展示范城市建設,支持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綠色建筑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拓展融資渠道和方式,設計覆蓋建設、運營、銷售等過程的創新性金融產品。在合理可控的前提下,有針對性地在試點采取財政補貼補助、稅收減免、加計扣除、容積率獎勵、貸款貼息等優惠方式,調動建設單位和各級業主采購綠色建筑產品、應用綠色建筑技術的積極性。
實施綠色建筑的統一標識制度
提高標識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是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的主要抓手,也是規范綠色建筑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自2008年起我國實施綠色建筑標識制度,截至2020年年底全國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累計近2.5萬個,數量和規模均居世界首位。2021年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新的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對綠色建筑標識的申報和審查程序、標識管理等做出了相應的新規定。
在新的歷史時期和管理模式下,《意見》指出“實施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級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地市級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分別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綠色建筑標識。持續完善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審查、公示制度,統一全國認定標準和標識式樣。綠色建筑三星級標識認定也將統一采用國家標準,二星級、一星級標識認定可采用國家標準或與國家標準相對應的地方標準,但地方標準只可細化國家標準要求、補充國家標準中創新項的開放性條款,不應調整國家標準的評價要素和指標權重。建立標識撤銷機制,對弄虛作假行為給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銷標識處理。建立全國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平臺,應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綠色建筑標識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工作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建設,科學設計工作流程和監管方式,明確管理責任事項和監督措施。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運營單位或業主,應強化綠色建筑運行管理,每年將年度運行主要指標上報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
建立建筑能源消耗數據共享機制
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
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加強與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相關行業開展數據信息共享和系統應用,實現數據信息搜集、處理、傳輸、存儲和數據庫的現代化,增強統計數據的準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建立涵蓋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等固定信息及人口、能源消耗等動態信息的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務系統,深化大數據關聯分析、融合利用,是實現城市及建筑用能的智慧化管理升級的基礎。
《意見》提出“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首先要配備綠色建筑智能化運行管理平臺,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建筑能耗和資源消耗的實時監測與統計分析,及時公示建筑運營信息。其次要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的共享機制,通過整合、分析挖掘數據應用價值,發揮統計數據決策支撐和市場服務作用,指導建筑業主及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建筑用能系統實施精準化運行與改造。最后也要引導各地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或用電限額指標,劃定公共建筑合理用能區間,探索實施基于限額指標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
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
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隨著我國積極主動應對氣候變化,碳排放達峰進入攻堅期,煤炭消費比重進一步下降,可再生能源應用的必要性和產品的經濟性顯著提高,能源互聯網、綜合能效服務、分布式能源等業態加速布局形成,這將推動建筑需求側電力替代煤炭、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進程的進一步加快,建筑能源的低碳化和清潔化趨勢將更加明顯。
《意見》提出“推動區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廣基于能源資源條件及建筑用戶能源需求、負荷預測的區域能源綜合規劃,以需定供,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礎設施投資效益。“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以市場力量形成“降低建筑運行能耗、水耗”的持續動力。鼓勵各地開展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條件調查,編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方案并組織實施。《意見》指出要“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應用,鼓勵智能光伏與綠色建筑融合創新發展”,發展太陽能光伏在城鄉建筑中分布式、一體化應用,實現就地生產、就地消納,促進智能光伏應用與綠色建筑設計融合發展。推動太陽能光熱系統在中低層住宅、酒店、學校建筑中的普及應用。因地制宜采用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能源形式解決建筑采暖用能需求。
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意見》堅持目標與結果導向,給出了具體實施路徑、列出了創新工作方法、提出了組織實施機制,系統完整、科學規劃、重點突出、精準施策。我國綠色建筑的發展已經走在了世界前列,支撐了城鄉建設的綠色發展和滿足了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下一階段,在《意見》的推動下,綠色建筑必將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有力推動城鄉建設發展方式的轉變。
來源:中國建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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