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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關注丨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 (2022)、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 印發

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3-08-16     3130

圖片

深圳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2022年修訂)》《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內容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2022年修訂)》《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2022-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向市科技創新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
(2022年修訂)


前 言

一、規劃背景及意義
中國是世界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全程參與者和重要推動者。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是世界各國人民前途所在,我國積極應對各種全球性挑戰。2015年,習近平主席出席聯合國發展峰會,同各國領導人一道通過了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2016年,我國先后發布《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國發〔2016〕69號),明確提出了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任務和建設創新示范區的具體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經過改革開放四十多年的發展,深圳從一個邊陲小鎮迅速建成為一座現代化大都市,創造了世界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史上的奇跡,但也面臨著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大、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社會治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等突出問題,我們堅持依靠創新突破城市發展瓶頸,加快推動科技創新與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加快轉變超大城市發展方式,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路徑,為中國乃至世界的其他城市提供示范。
二、規劃適用范圍和期限
規劃范圍為廣東省深圳市全域。規劃期限為2017-2030年,其中近期為2017-2020年,中期為2021-2025年,遠期為2026-2030年。
三、規劃編制依據
1.聯合國《改變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2.《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3.《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國別方案》
4.《中國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6.《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
7.《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8.《“十四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
9.《“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
10.《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11.《深圳率先打造美麗中國典范規劃綱要(2020-2035年)及行動方案(2020-2025年)》
12.《深圳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
1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14.《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十四五”規劃》
15.《深圳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16.《健康深圳行動計劃(2021-2030年)》
17.《深圳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2-2025年)》
18.《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19.《深圳市水務發展“十四五”規劃》
20.《深圳市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
21.《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22.《深圳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23.《深圳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十四五”規劃》
24.《深圳市消防發展“十四五”規劃》
25.《深圳市食品藥品安全“十四五”規劃》
26.《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十四五”規劃》
27.《深圳市綜合交通“十四五”規劃》
28.《深圳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
29.《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
30.《深圳市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
31.《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
32.《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
33.《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
34.《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35.《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
36.《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
37.《深圳經濟特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38.《深圳經濟特區平安建設條例》
39.《深圳經濟特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
40.國家、省、市相關專項規劃及文件

第一章 發展現狀

深圳是中國南部海濱城市,地處廣東省南部,珠江口東岸,毗鄰香港,位于北回歸線以南,東經113°46′至114°37′,北緯22°27′至22°52′。全市陸域面積1997平方公里,下轄8個行政區和2個功能區。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768.16萬人。

一、基礎條件

深圳經濟特區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試驗田”和“窗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擁有突出的區位優勢、濃厚的改革創新氛圍、強大的產業基礎和一流的營商環境,具備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良好基礎。

經濟綜合實力雄厚。1979年至2021年,深圳地區生產總值從1.96億元增至3.07萬億元,成為國內第三個GDP突破3萬億的城市。外貿進出口總額從0.17億美元增至3.54萬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長24.9%,其中出口總額連續二十九年位居國內城市首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從1.13億元增至9498.12億元,年均增長22.5%,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從0.17億元增至4257.76億元,年均增長27.3%,經濟效益位居全國前列,2021年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17.37萬元,人均GDP增長率為5.0%。

科技創新能力突出。堅持把創新作為城市發展主導戰略,率先提出并積極構建綜合創新生態體系,不斷完善創新驅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構建并完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全力培育、發展、壯大“20+8”產業集群,推動創新從“跟跑”向“并跑”“領跑”轉變,創新能力快速提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得到全面激發。2021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為5.49%,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為112件,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7倍;5G技術、無人機、基因測序、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技術水平居世界前列;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成為全國的一面旗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超過2.1萬家。科技創新有力助推產業結構持續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常年保持在40%左右,2021年達1.21萬億元,比2016年增長55%,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產業信息化、數字化成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有力引擎。2021年,先進制造業、高技術制造業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分別達67.6%、63.3%,數字經濟產業快速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占GDP比重達30.6%。擁有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深圳國家基因庫、鵬城云腦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民生福利水平不斷提高。不斷加大民生投入,著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初步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讓全體市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8萬元,最低工資標準236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365元/月,均居全國領先水平。居民平均預期壽命83.53歲,孕產婦死亡率1.91/10萬,嬰兒死亡率1.06‰,持續穩定在發達國家和地區水平。全市幼兒園1896所,在園幼兒59.76萬人;普通中小學818所,在校學生169.62萬人;普通高等學校14所,在校學生17.97萬人。醫療衛生機構5241家,其中醫院145家,衛生機構床位數6.4萬張,執業(助理)醫師4.56萬人。全市有各類公共圖書館733座,公共圖書館總藏量5708.07萬冊,博物館57座,美術館13座。

綠色低碳優勢顯著。先后獲得國家園林城市、國際“花園城市”、聯合國環境保護“全球500佳”等榮譽稱號,是全國首個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成員城市。2022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上發表重要講話,并宣布在深圳建立“國際紅樹林中心”。我市PM2.5年均濃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創有監測數據以來最好水平,AQI優良率達到96.2%,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連續9年全國前十;21個地表水國考省考斷面全面達到Ⅳ類及以上,310條河流按河長占比地表水質優良率從22.9%增至50.0%,西部海域無機氮濃度同比下降9.2%,大鵬灣入選全國八大美麗海灣,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提升。全市綠化覆蓋面積10.09萬公頃,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3.0%,擁有綠道2843公里。在全國率先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循環經濟促進條例》,綠色建筑總面積達1.47億平方米,居全國城市前列。全市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約50萬輛,其中推廣純電動物流車9.8萬輛。全市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實現100%純電動化。建成全國首個碳交易市場,截至2021年底,深圳碳市場累計配額成交量6517萬噸,成交額14.58億元,CCER成交量2852萬噸,成交額3.43億元。國際低碳城成為中歐可持續城鎮化合作旗艦項目,并獲得美國保爾森基金會與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頒發的“可持續發展規劃項目獎”。

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程度高。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出臺實施“營商環境改革20條”“降低實體經濟成本28條”“擴大工業有效投資26條”“外貿穩增長25條”“加強知識產權保護36條”等系列措施,連續兩屆榮獲中國法治政府獎,率先啟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法官檢察官職業化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成立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等機構。前海深港合作提速,港交所前海聯合交易中心、匯豐集團華南總部、首家港資控股基金公司等1894家港企在深落戶。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在擴大投資開放、金融制度創新、法治環境改善等領域的改革領先全國,部分領域已接近國際自由貿易水平。

二、存在問題

深圳是國內最年輕的超大型城市,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歷史遺留問題和新問題相互交織、疊加,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面臨較大制約,亟須在發展中加以解決。

資源環境約束日益趨緊。深圳地域面積較小,發展空間和土地資源嚴重不足。深圳處于國內能源運輸通道和供應鏈的末端,能源自給能力較弱。水資源對外依存度高,水務基礎設施建設的歷史欠賬多,水污染問題突出,生態環境治理任務十分艱巨。

城市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深圳經濟總量大、人口高度密集,特別是高層建筑多、城中村多、地下空間和軌道交通密布、橋隧復雜,風險隱患較多,城市安全運行面臨較大挑戰。歷史遺留違法建筑量大面廣,不僅擠占了大量的發展空間,而且存在安全隱患。機動車輛密度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高峰時段交通擁堵現象比較嚴重。社會發展轉型期的新群體、新行業、新組織不斷出現,激發社會矛盾的因素增多。總體來看,深圳城市治理水平與新時期新形勢的更高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任重而道遠。

社會民生事業發展相對不足。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成為制約城市可持續發展和競爭力提升的突出短板。作為快速成長的新興超大型城市,深圳教育、醫療事業底子薄、起步晚、需求大,近年來雖然持續加大民生領域投入,但在社會民生事業發展方面還是存在較多欠賬。與經濟發展和人口規模相比,深圳教育、醫療等領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供需矛盾突出,每千人病床數和三級甲等醫院數量遠低于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

城市區域發展不平衡。原特區內外發展水平差異較大,2016年原特區外地區GDP總量占全市GDP比重的49.13%,人均GDP、地均GDP分別為12.25萬元/人、6.07萬元/平方公里,分別僅為原特區內地區的1/2、1/4,特別是原特區外在城市面貌、公共服務供給水平等方面仍明顯落后于原特區內。“西密東疏、西強東弱”的區域不平衡問題仍然嚴重,東部地區的羅湖、鹽田、龍崗、坪山、大鵬土地面積約占全市面積一半,而經濟總量、人口規模、固定資產投資僅占全市約1/3。深汕特別合作區基礎設施建設起步較晚、基礎較弱,互聯互通程度較低,整體發展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支撐相對不足。與硅谷、波士頓等世界創新中心相比,深圳的科技創新發展基礎仍然薄弱,國家布局的行業性大院大所和國家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相對較少,原始創新能力不強;支撐產業升級、引領未來發展的技術儲備不足,新興產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相對較少;高層次領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相對較少,高等院校和在校大學生數量少,難以有效滿足國際科技和產業創新中心建設需要。

三、機遇挑戰

當前,深圳正在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示范區,可持續發展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

一是可持續發展成為當今世界發展的時代潮流。近年來,全球都在深刻反思傳統工業文明發展模式的不足,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科技等領域全方位審視和應對人類社會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等方面的嚴峻挑戰,致力于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人與自然、環境與經濟、人與社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全球得到廣泛傳播,世界各國共同致力于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越來越凝聚。2015年9月,聯合國發展峰會明確了2030年前實現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全球掀起了新一輪可持續發展浪潮。

二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新支撐。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不同領域科技創新加速融合,顛覆性技術不斷涌現,智慧城市、綠色低碳、生命健康等與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的領域呈現群體躍進態勢,科技創新正成為支撐引領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也將為深圳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三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深圳可持續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國家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戰略,不僅是粵港澳地區自身加快經濟社會轉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也將為深圳實現更高水平發展提供廣闊空間。深圳必須緊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機遇,主動對標國際一流灣區城市,與國內外城市在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方面加強交流合作,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的發展,為中國乃至全球可持續發展提供示范。

但也要看到,當前深圳實現可持續發展還面臨著諸多挑戰。

一是全球經濟復蘇緩慢影響可持續發展進程。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世界經濟處于深度調整期,經濟復蘇動力相對不足與逆全球化等各種風險交織在一起,世界經濟發展不確定性增加,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顯,將給全球可持續發展增添新變數。

二是大國戰略博弈制約國際合作交流。世紀疫情影響深遠,逆全球化思潮抬頭,單邊主義、保護主義明顯上升,造成國際混亂失序因素明顯增多、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持續高企,世界主要戰略力量紛紛重新厘清自身定位、資源條件、內外戰略,力求更好地因應變局、維護利益、確保安全,大國的戰略取向和政策推進普遍呈現強調自主、推陳出新、強勢進取的特點,大國合作明顯下降、競爭明顯上升。

三是科技“雙刃劍”特性對可持續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凸顯。科技在造福人類的同時,也對人類世界和大自然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全球氣溫變暖、海平面上升、新冠肺炎疫情等大規模傳染性疾病、臭氧層破壞等全球性問題在全球范圍內不斷擴散,使得完善全球科技治理、消解科技負面影響變得越來越重要而且緊迫。這些都給深圳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困難與挑戰。

第二章 總體思路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論述以及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搶抓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雙改”示范等重大國家戰略機遇,認真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和綜合承載力,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加快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邁出堅實步伐,加快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為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支撐。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好中國式現代化之路,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努力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先鋒城市,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

二、基本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創新驅動。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上走在前列、勇當尖兵。圍繞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積極對標國際一流城市,主動尋找差距和不足,針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等領域的突出問題,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依靠創新解決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

堅持人民主體、多方參與。在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促進共同富裕上走在前列、勇當尖兵。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充分發揮深圳市場發達的優勢,構建多方主體參與的體制機制,加大對社會事業、資源利用、生態環境等領域科技創新多元投入的力度,為可持續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堅持綠色發展、和諧共生。在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上走在前列、勇當尖兵。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推進美麗中國典范建設,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要求,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構建現代生態文明體系,打造安全高效的生產空間、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碧水藍天的生態空間,推動城市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

堅持改革開放、合作共贏。以實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為關鍵抓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機制。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尊重市場規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建立多層次合作機制,搭建更多合作平臺,開辟更多合作渠道,不斷提高“引進來”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競爭力,增強服務國內大循環、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功能,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著力構建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格局,為可持續發展貢獻更多“深圳智慧”。

三、戰略定位

中國式現代化生動實踐區。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瞄準高質量發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標桿、可持續發展先鋒的戰略定位持續奮斗,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深圳實踐”,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

創新驅動引領區。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堅持創新引領可持續發展,強化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加快完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集聚力量進行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強化目標導向,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組建由創新型領軍企業牽頭的創新聯合體,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標志性引領性的系統解決方案。打造高水平創新人才隊伍,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集群,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和產業創新高地。

綠色發展樣板區。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立足我市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主線,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率先打造超大型城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

普惠發展示范區。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夯實民生基礎,補齊發展欠賬,健全適應可持續發展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努力讓市民享有更優質的教育、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有品質的文化服務、更具安全感的社會環境,率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幸福標桿。

四、主要目標

積極探索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的“深圳路徑”,結合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實現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打造安全高效的生產空間、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碧水藍天的生態空間,在美麗灣區建設中走在前列,爭當可持續發展先鋒,建成引領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創新城市。

(一)2020年發展目標。

到2020年,經濟、社會與環境可持續發展質量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探索形成深圳環境治理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系統解決方案,成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的典范城市,為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深圳經驗”、貢獻“深圳智慧”。到2020年的主要發展目標如下:

——創新生態體系更加完善。改革開放和創新引領輻射帶動作用更加凸顯,基本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形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基本框架體系。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現代化經濟體系,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地位進一步鞏固。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2%,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4.25%,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84件。電子信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產生一批原創性重大科技成果,成長一批世界領先的龍頭企業和隱形冠軍,形成一批全球價值鏈高端產業集群。

——民生幸福城市質量更高。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科技創新與社會事業全面融合發展,建立全市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民生保障水平居全國前列,市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建成更高質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6萬元,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280萬平方米。提高城市居民健康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1.7歲以上。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100%,注冊志愿者總人數達到180萬人。

——現代化城市更加安全便捷。以深度城市化為方向,建成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城市資源保障供應得到強化,城市安全運行得到有力保障,建成區發展能級不斷提高,市容環境質量、城市品質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率先邁入數字化、網絡化、移動化、智能化的信息經濟時代,實現一圖全面感知、一號走遍深圳、一鍵可知全局、一體運行聯動、一站創新創業、一屏智享生活,公益性公共場所無線網絡實現全覆蓋。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水環境治理取得實質成效,節約集約和循環利用資源水平大幅提升,實現環境質量的顯著改善和全面提升,萬元GDP水耗控制在7.5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建立生活垃圾綜合治理體系,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

——國際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繼續發揮好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田”作用,培育一批新的本土跨國企業,城市生產生活環境、管理方式、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程度進一步提高,國際交流活動更趨頻繁,成為更具改革開放引領作用的經濟特區和更具競爭力、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

(二)2025年發展目標。

到2025年,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成為可持續發展國際先進城市,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壯大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增強創新聯合體引領作用,綠色發展模式進一步完善,創新驅動對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持續強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主引擎作用更加突出,安全高效的城市運行體系不斷優化,市民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引領示范的創新高地。科技自立自強能力顯著提升,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引擎,原始創新能力實現較大提升,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取得重要突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5.5%-6%,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8件,產業創新能力躋身世界一流,高新技術產業整體邁向中高端,成為重要的原始創新策源地、關鍵核心技術發源地、科技成果產業化最佳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全球一流科技創新人才向往集聚地。

——均衡便捷的公共服務和安全高效的智慧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建成一批優質醫院和學校,社區公共資源合理配置。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保證全體市民在共建共治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建設具有深度學習能力的數字孿生城市和鵬城自進化智能體,數字政府、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和數字生態實現協同高質量發展,打造國際新型智慧城市標桿和“數字中國”城市典范,成為全球數字先鋒城市。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376萬平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9萬元,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4.53歲以上。

——綠色低碳的人居環境。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環、可持續的綠色低碳發展方式,優質的山海資源得到有效保護,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18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數濃度控制在135微克/立方米以下,萬元GDP水耗控制在6立方米以下。加強紅樹林濕地保護,高水平建設“國際紅樹林中心”。公園布局體系更趨完善,城市公園與公共開敞空間便捷可達,城市綠道和生態連廊互聯互通,市民綠色福利大幅提升。

——開放包容的國際化城市。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高,作為移民城市的多元、活力社會特質不斷延續,始終保持移民帶來的吸引力與城市活力,各類人群的社會融合全面加深。依托香港、澳門在科教、金融、物流、貿易、文化、國際交往等方面的優勢,深港澳之間在產業創新、科研教育、社會交往等方面廣泛深入合作。國際化旅游、休閑、健康等品質服務能力得到強化,國際文化交流的層次與頻度大幅提高。

(三)2030年發展目標。

到2030年,建成引領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創新城市,可持續發展達到國際一流水平。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創新能級躍居世界城市前列。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和資源配置功能顯著增強,國際交流更加廣泛。建成高水平公共服務體系,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一系列可以向全球推廣復制的可持續發展經驗,努力為我國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做出卓越貢獻。

——引領可持續發展的全球創新城市。經貿實力具有全球影響力,國際化商業、醫療、教育等基礎服務能力全面提升,為國際居民提供高品質的生活環境,在國際事務中的組織和參與能力進一步提高。形成鏈接全球的交通樞紐,港口航運發展轉型,郵輪母港建設加快,國際航空樞紐、世界級集裝箱樞紐港地位進一步鞏固。

——蓬勃包容的國際創新城市。全面建成國際科技產業創新中心,基礎研究源頭創新供給能力顯著提高,解決重大科學問題能力明顯提升,成為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支點,以及輻射全國、面向全球的創新樞紐和代表國家參與全球競爭合作的戰略力量。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到6%-6.5%。

——宜居協調的綠色家園城市。擁有高度的生態文明,建成美麗中國典范城市,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優美生態環境成為常態,實現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PM2.5年均濃度達到15微克/立方米以下,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引領可持續發展的國際創新低碳城市。

——繁榮公正的活力共享城市。建成全域通達的城市軌道網絡、多樣化的公共交通服務及高效轉換的綜合交通樞紐,城市運轉效率和交通公平性全面提升;優質教育、健康等服務領域的供給得到根本改變,公共服務支撐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436萬平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0萬元,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4.73歲以上;城市包容度顯著提高,包容多樣經濟和多樣文化的社會格局共存、共生、共享、共榮,形成強大的全社會凝聚力。

到2035年,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大幅躍升。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創意之都,建成國際濕地城市,成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成為高質量發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標桿、可持續發展先鋒。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一流水平,綠色生產方式更加完善、綠色低碳循環水平顯著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市民群眾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到本世紀中葉,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于世界先進城市之林,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桿城市。城市發展更加成熟更具魅力,經濟社會環境更加協調更可持續,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實現新的全面躍升,成為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最佳例證”,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四個自信”的“最佳窗口”,彰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磅礴力量的“最佳示范”。

(規劃總體框架圖詳見附件)

表1 深圳可持續發展規劃主要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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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2020年指標值為2018年制定本規劃時的目標值;
②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計下降指標以2015年的數據為基準年;
③2016年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數值未包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而2020、2025、2030年數值包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第三章 重點任務

一、建設更具國際影響的創新活力之城

強化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強化科技自立自強對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支撐作用。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著力構建多要素聯動、多主體協同的綜合創新生態體系,完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活力之城。

強化體制機制創新優勢。以實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為關鍵抓手,深化科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有利于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培育創新文化,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完善創新主體動力機制,優化創新成果轉化機制,深化科技評價改革,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優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激發創新活力。深化完善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提升創新引領力,打造重要的原始創新策源地;提升創新硬實力,打造關鍵核心技術發源地;提升創新驅動力,打造科技成果產業化最佳地;提升創新支撐力,打造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提升創新源動力,打造全球一流科技創新人才向往集聚地。加強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教育鏈協同,增添發展新動能。

持續提升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新型舉國體制“深圳路徑”,發揮好政府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的組織作用,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國際科技信息中心,推進實施基礎研究“深研”規劃,把握科學前沿發展態勢,在關系長遠的基礎前沿領域超前規劃布局,強化重大原創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努力在重要領域實現跨越發展,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源頭供給。爭取更多從0到1重大原創成果突破,初步建成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加快推進未來網絡試驗設施、國家超級計算深圳中心(二期)、深圳國家基因庫(二期)、材料基因組大科學裝置平臺、精準醫學影像大設施、特殊環境材料器件科學及應用研究裝置、鵬城云腦Ⅲ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聚焦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省實驗室,組建一批基礎研究機構和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提升技術開發能力,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深化產學研合作,在核心芯片、工業母機、機器人與智能裝備、數字生命、精準醫療、模塊化建筑、光儲直柔、BIM、建筑產業互聯網等領域,新建一批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實現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的重點突破。提高技術成果產業化能力,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產業專項,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促進創新產業跨越式發展。

提升產業創新發展質量。圍繞制造業重點產業鏈,找準關鍵核心技術和零部件薄弱環節,集中優質資源合力攻關,保證產業體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著力構建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構建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以增強產業鏈供應鏈競爭力和引領力為導向,強化科技創新和提高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推進高新區、高技術產業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和優勢傳統產業基地融合發展。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加快培育一批“獨角獸”企業,支持一批本土企業做大做強,進入世界500強,支持平臺企業引領發展、創造就業、提高國際競爭力。構建技術研發平臺、檢測實驗平臺、科技信息平臺及技術轉移平臺,打造創新平臺體系。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探索深港澳聯合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構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機制。

打造優秀人才聚集高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營造尊重創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努力培養造就更多大師、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和能力,加快引進高端人才。建立基礎研究人才培養長期穩定支持制度,統籌產業發展和人才培養開發規劃。實施“2025百杰計劃”,實行緊缺人才清單制度,靶向引進一批“高精尖缺”創新人才和團隊。優化人才創業環境,完善留學人員來深創業資助政策,支持出國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優化人才安居環境,實施創新人才安居工程。加大優質公共服務資源供給,為人才提供安居、醫療健康、子女服務等服務保障。提升城市人才吸引力,加大對國際化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育力度,著力形成人才國際競爭的比較優勢,保持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人才競爭力。

完善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推動“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積極探索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加快構筑股權、產權、知識產權交易體系,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機制,大力培育上市資源,推動創新型企業上市融資。完善證券交易市場監管,積極發展債券市場,推廣集合型發債模式,支持創新型企業發行債券,擴大債券融資規模。推動科技創新基金體系建設,建立覆蓋種子期投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并購重組投資的基金體系。出臺關于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發展的相關政策,鼓勵設立中小試轉化投資基金,試行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完善引導基金跟投、財政風險補償等政策。鼓勵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供證券、基金、固定收益產品等金融服務。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新型監管機制以及自主創新擔保和再擔保體系。

持續弘揚雙創文化。強化創新、創業、創投、創客“四創聯動”,充分發揮“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平臺作用,引進國內外知名孵化器、眾創空間等運營機構,搭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建立先進技術“引進來”、創新成果“走出去”的雙向對流通道。培育創新文化,弘揚科學家精神,大力營造勇于創新、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讓創新成為深圳的城市基因和最鮮明特質。

二、建設更加宜居宜業的綠色低碳之城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典范行動建設,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要求。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面提升,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調整優化。實施全面節約戰略,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以深圳國際低碳城開發建設為牽引,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探索實施零碳、近零碳示范工程。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開展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全面推動交通、工業等重點領域節能降耗,實施“綠色建造”行動,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健全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兩網融合”,以國際一流標準加快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加快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末端處理系統,加快建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實施玉龍坑垃圾填埋場全量開挖環境修復治理等一批生態修復工程,打造一批國家級環境修復示范項目。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制定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方案,推動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確保能源安全。發展壯大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優化配額分配方法。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探索開展協同推動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政策研究。推動實施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碳達峰專項行動,支持有條件的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聚焦綠色低碳、節能環保、低碳、零碳、負碳等研究方向,支持科研院校和企業建設碳中和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立碳普惠機制,推動建立碳普惠服務平臺,引導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

全面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深化“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持續推進管網建設、修復與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多管齊下實施面源治理、清淤疏浚、生態補水、生態修復等措施,切實保障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營造水清岸綠、優美宜人的濱水休閑游憩空間。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以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為主線,推動O3穩定步入下降通道,推動大氣環境質量繼續領跑全國,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成為常態。加強源頭管控,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度,實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過程質量監管。創新噪聲監管模式,不斷改善城市聲環境質量。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

筑牢宜居多樣的城市生態系統。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為重點,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夯實“四帶八片多廊”的生態安全格局,筑牢區域生態安全屏障。實施“山海連城”計劃,形成“一脊一帶二十廊”的生態游憩骨架。統籌綠道、碧道、森林步道、濱海生態景觀帶建設,推動“藍綠空間”形成有機整體,打造“會呼吸的城市”。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推進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完善規劃建設體系和制度保障體系,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濕地保護條例,加快編制“國際紅樹林中心”籌建方案,推進深圳紅樹林濕地博物館建設。加強深港澳濕地保護協作。建立健全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完善陸海統籌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機制,統籌紅樹林生態系統的紅樹林、裸灘、光灘、潮溝、淺水水域等空間要素科學保護修復,對濕地保護修復效果進行動態評估。協調城市空間濕地保護與發展,加快濕地公園建設和濕地保護小區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對濕地的游憩和科普教育價值需求。強化紅樹林國際候鳥棲息地保護,加強候鳥分布、種群動態、生存環境特征、遷徙覓食規律、疫源疫病監測預警等研究,提高候鳥保護水平。

加強城市景觀設計和管理。科學引導城市景觀建設,通過智慧城市平臺、城市設計手段,實施對城市自然景觀、環境景觀、交通景觀、日間夜間景觀和季節性景觀的分層次管控,通過環衛管理提升、綠化景觀提升、城市家具整治與提升、城市夜景打造等行動,提高人文氛圍和文化品位,不斷提升城市景觀管理水平,更好地傳承地域文化。

打造一流的灣區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以美麗海灣建設為主線、改善海洋生態環境為核心、入海河流水質提升為抓手,打好珠江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推動完善陸海統籌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機制,嚴格落實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制度,推進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育和修復。實施海岸帶及近海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提升生態服務功能。劃定珊瑚保護區,探索海洋公園專項管理。營造獨具魅力的濱海空間,完善海洋文化公共設施,拓展濱海休閑慢行系統,為市民提供休閑娛樂、健身運動、觀光旅游、體驗自然等多功能活動區域,展現深圳現代濱海城市魅力和形象。推進陸海統籌治理,整體謀劃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產業布局,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創新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實現路徑。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制度,建立更具操作性的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體系,逐步推動核算常態化、規范化。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設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市場。推進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監測制度。加快推進保護濕地和土壤環境相關立法工作。健全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執法體系,推動社會治理和環境保護網絡聯動融合。制定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環保監管等方面的深圳技術規范。結合茅洲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實施,探索流域內工業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研究構建綠色金融體系,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積極探索超大型城市“兩山”轉化的有效路徑,高標準推進大梧桐生態融合發展區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工作,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打造大灣區生態經濟融合發展高地和最具魅力的“鵬城綠心”。

三、建設更高科技含量的智慧便捷之城

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宜居、樞紐、韌性、智慧城市,探索推進交通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的“深圳路徑”。堅持以人為本、需求導向,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整合全社會數據資源,提高城市服務效率,建設智慧社會,實現萬物感知、萬物互聯、萬物智能,打造全程全時服務的宜居、韌性、智慧便捷之城。

建設智慧高效的交通服務體系。鼓勵以“大公交”體系協同整合多層次公交資源,推動“軌道-公交-慢行”設施融合、信息融合、服務融合,穩步提升公共交通出行競爭力。完善公共交通出行綜合信息服務體系,通過移動互聯網、公交停靠站智能化設施等提供出行全過程實時信息服務,整合不同交通方式出行信息,提供一站式智慧化出行服務與體驗,持續優化市民公交出行體驗。加快發展物聯網,建設高效順暢的流通體系,降低物流成本,探索基于物聯網技術的新一代交通控制網建設,實現城市交通實時智能化監管,提高交通系統服務效率和安全水平。

建設便捷多樣的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圍繞服務對象需求,全面推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文體休閑等民生及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建設,加強5G、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模式,讓群眾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建設精準智能的數字政府。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進一步優化“i深圳”系列服務內容,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以“深治慧”“深平安”平臺為龍頭牽引,聚焦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等五大職能,針對城市運行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模式優化和管理創新,重塑數字化條件下的業務協同工作閉環,加快實現政府治理“一網統管”。加強數字政府統一平臺支撐能力建設,為全市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提供集約高效的平臺支撐、數據支撐和業務支撐,推動政府運行“一網協同”。

建設更加聰明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具有深度學習能力的鵬城智能體,打造泛在連接的統一門戶、集約高效的智能中樞、標準統一的數字底座。構建可視化城市空間數字平臺,探索構建數字孿生城市,實現全要素數字化、城市運行可視化、城市管理決策協同化和智能化。

建設全球領先的數字基建。構建覆蓋“5G+千兆光網+智慧專網+衛星網+物聯網”的通信網絡基礎設施體系,實現泛在高速網絡連通。統籌布局以數據中心和邊緣計算為主體、智能超算為特色的全市算力一張網,強化算法等科技能力支撐,實現算力的云邊端統籌供給。實施智慧感知設施建設工程,在重點行業和領域規模化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傳感器。構建泛在互聯智能感知網絡,打造覆蓋全城的物聯感知數字化標識體系。建設一體化物聯感知平臺,實現跨領域、跨層級的全域感知。建設建筑產業互聯網,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研發集設計、生產、采購、物流、施工、家居、運維等于一體的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四、建設更高質量標準的普惠發展之城

以普惠共享為導向,注重機會公平,加大民生投入,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勵共同奮斗創造美好生活,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促進社會事業與經濟增長協調發展。

加大民生改善力度。緊緊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深入群眾、深入基層,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舉措,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實推進共同富裕。建立民生優先的財政投入機制,推進重點民生工程實施,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在“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探索長租房市場建設,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積極推進民政事務由政府包攬向多元治理轉變,最大限度地吸納各類社會力量,依法有序參與到民政公共服務供給和基層社區治理中來,更好滿足市民群眾公共服務需求。努力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重點增強教育、衛生等民生領域薄弱環節的服務能力。推進教育公平優質發展,進一步增強學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健全優質均衡的義務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擴大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規模,鼓勵終身學習,發展終身教育。實施健康深圳行動計劃,建立健全全民健康制度體系,著力倡導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優質健康服務供給、發展健康產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加快建設“健康中國”深圳樣板。

加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方向,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增加多元供給,建立與超大型城市人口發展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機制,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以居住證為載體完善政策體系,動態優化項目及標準,逐步實現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來深建設者市民化步伐。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向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普遍提供安全、包容、無障礙、綠色的公共空間。

推進區域均衡發展。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實施“東進、西協、南聯、北拓、中優”戰略,謀劃一批新的戰略通道,加大對原特區外區域的支持力度,推動形成大區域協同發展新格局。對照國際一流城市,高標準做好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各項工作,從交通建設、產業提升、公共服務和城市發展等領域,加大資源配置均衡化,解決好城市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

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同、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打造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標桿城市。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加大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支持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助推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促進對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完善社區治理體系,深化“多網合一”網格化服務管理,完善以“塊數據”智能底板為基礎的市域社會治理平臺。創新居民小區自主管理模式,在無物業、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探索社區“兩委”指導業主委員會實行自治管理路徑;在無物業、無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探索按照“非必要不代行”和“有限代行”等原則實行社區居民委員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的自治管理路徑。加大城中村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隱患,持續改善居住環境和配套服務,將城中村逐步建成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環境優美、開放共享的新型社區。積極推動城市治理數字化轉型,聚焦公共安全、應急管理、規劃建設、網格化管理、交通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管理等重點領域,努力實現態勢全面感知、風險監測預警、趨勢智能研判、資源統籌調度和行動人機協同,打造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的超大城市數字化治理新范式。持續開展關愛行動等精神文明建設品牌活動,推動志愿服務制度化、社會化、專業化,打造“關愛之城”“志愿者之城”升級版。

五、建設更加開放包容的現代文明之城

以全球視野謀劃開放布局,積極參與全球可持續發展,搭建國際化開放合作平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贏得發展和競爭的主動。

攜手共建國際一流灣區。全面落實《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深化與港澳在科技、金融、經貿、教育、文化等領域合作。充分發揮深港跨境協同創新獨特優勢,高標準建設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聚焦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打造深港跨境深度合作示范區、粵港澳協同創新引擎、“一帶一路”國際科技創新平臺和政策制度改革創新試驗區。強化與澳門的全方位合作,通過澳門加強與葡語系國家合作,努力把粵港澳合作重點拓展到共同走向世界、開拓國際市場。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編制實施前海新一輪總體發展規劃,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臺和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

積極參與實施“一帶一路”倡議。主動發揮經濟特區開放合作新優勢,實施拓展新興市場、開拓“一帶一路”市場行動計劃,堅持共建共享、合作共贏,形成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格局。積極促進交通互聯互通,拓展與沿線國家地區的港口、機場航線網絡,努力打造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不斷強化經貿合作,以東盟、南亞、非洲等沿線國家和地區市場為重點,以共建產業園區為支撐,引導更多本土企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投資合作,為將“一帶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榮之路、開放之路、創新之路、文明之路貢獻力量。

搭建面向全球的開放合作平臺。引導企業創新境外投資方式,推動產品、服務、技術、品牌、標準全方位“走出去”。依托高交會、文博會、國際人才交流大會等重要平臺,全面深化國際科技、經貿、文化交流與合作。加快國際語言環境、優質生活圈和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營造開放包容的國際化氛圍,打造集聚國際要素資源的戰略高地。加強與全球城市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以及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相關的國際性活動。加強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環境規劃署等國際組織合作,創建可持續發展國際樣板城市。

扎實開展對口幫扶和合作交流。制定實施深圳都市圈發展規劃,以深莞惠大都市區為主中心,以深汕特別合作區、汕尾都市區、河源都市區為副中心,形成中心引領、軸帶支撐、圈層聯動的發展格局。做好東西部協作、援疆援藏和省內幫扶工作,加強產業協作和勞務協作,支持喀什(深圳)產業園,深圳與汕頭、河源、汕尾共建產業園等對口幫扶地區的產業園區建設。組織實施一批技術成熟、推廣條件較好的重大工程和示范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方案,分享“深圳經驗”。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對可持續發展事業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深圳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領導小組作用,完善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工作機制,強化各部門統籌協調,推動示范區建設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支持可持續發展智庫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專家團隊,與國際組織建立廣泛的合作伙伴關系,為可持續發展提供大智力支撐。

二、加強支撐政策

探索完善可持續發展的科技支撐政策,圍繞影響規劃重點任務推進的技術難題,設立支持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支持在社會發展領域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示范推廣和產業化,強化科技創新對可持續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三、健全評估機制

研究制定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可持續發展評估信息發布制度,將規劃落實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保障規劃落實公開透明、全程監督。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發揮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積極開展公眾評價。

四、引導多方參與

促進多利益攸關方參與可持續發展建設工作,提升公眾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意識。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學術期刊加強宣傳和報道,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創新示范區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提高全民參與可持續發展意識,將可持續發展理念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

附件: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總體框架圖

圖片

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方案(2022-2025年)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從現在起,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是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黨中央關于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深圳以創新引領超大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為主題,搶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等重大戰略機遇,積極探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深圳路徑”,積極尋求以科技支撐為核心的可持續發展問題系統解決方案,推動科技創新與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持續提升經濟、生態、社會可持續發展水平,可持續發展競爭力穩居內地城市前列。對標全球最高最好最優最強,深圳仍存在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支撐力相對不足等問題。為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定不移走好中國式現代化之路,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努力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先鋒城市,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響力的經濟中心城市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特制定本建設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論述以及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深圳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7-2030年)》要求,搶抓粵港澳大灣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雙改”示范等重大國家戰略機遇,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有效協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需求側管理,通過實施科技創新引領力提升行動、人才強市戰略支撐行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行動、“健康中國”先鋒示范行動、社會治理現代化標桿行動,著力突破制約超大型城市發展的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大、公共服務資源供給不足、社會治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等瓶頸問題,持續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勇當可持續發展先鋒,為深圳奮力建設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貢獻“深圳智慧”。積極探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深圳可持續發展路徑,積極擔當中國式現代化、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深圳責任”。

(二)基本原則。

——創新引領。推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面向綠色低碳、生態環境、生物安全、社會治理等領域,集聚力量進行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可持續發展問題提供系統解決方案,切實提升科技支撐引領可持續發展水平,努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有力統籌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和能力,加快引進高端人才。

——問題導向。聚焦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支撐力相對不足等問題,深入推進重點行動和工程,提出先進適用技術路線,加快形成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有效模式,切實破解制約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問題。

——多元參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完善政府、科研機構、高校、企業、社會等各方共同參與的體制機制,著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為國家可持續發展創新示范區建設營造良好環境氛圍。

——深化改革。堅持深化改革開放,深入推進改革創新,以實施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為關鍵抓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機制,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尊重市場規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化對外經濟聯系,堅持高水平開放合作,營造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高水平體制機制。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創新活力之城、綠色低碳之城、智慧便捷之城、普惠發展之城、現代文明之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科技創新引領可持續發展能級明顯增強,經濟實力、發展質量躋身全球城市前列,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城市文明水平邁上新臺階,基本實現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更具國際影響的創新活力之城。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協同建設。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探索新型舉國體制“深圳路徑”,完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推動深圳創新發展再上新水平。實施基礎研究“深研”規劃,持續加大基礎研究投入,全社會基礎研究經費投入占研發經費比重達6.0%以上,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5%-6%,在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等產業“四基”方面,取得一批原創性引領性成果,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08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突破2.2萬家,深圳國家高新區營業收入達3.18萬億元。

——更加宜居宜業的綠色低碳之城。以先行示范標準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鞏固提升生態環境品質,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深入實施生態優先戰略,統籌生產和生活方式布局,高水平推進“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率先建成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美麗家園,率先打造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可持續發展先鋒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建設美麗中國典范。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數濃度控制在135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7.5%或以上。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立方米以內,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85%或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50%。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于40%。

——更高科技含量的智慧便捷之城。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加快轉變超大城市發展方式,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宜居、樞紐、韌性、智慧城市。主動、精準、智能的整體數字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建成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全渠道深度融合。建成高水平的市政府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初步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扁平化指揮調度。在公共安全、應急管理、規劃建設、網格化管理、交通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管理等重點領域,初步實現態勢全面感知、風險監測預警、趨勢智能研判、資源統籌調度和行動人機協同。建設具有深度學習能力的數字孿生城市和鵬城自進化智能體,讓城市能感知、會思考、可進化、有溫度,賦能城市數字化加速轉型,數字政府、數字經濟、數字社會和數字生態實現協同高質量發展,打造國際新型智慧城市標桿和“數字中國”城市典范,成為全球數字先鋒城市。重要建筑、市政基礎設施、水務工程項目BIM模型導入率達100%。2023年開始,全市所有新建(立項、核準備案)工程項目(投資額1000萬以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全面實施BIM技術應用。

——更高質量標準的普惠發展之城。強化基本公共服務,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增加多元供給,持續增進民生福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朝著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的目標堅實邁進。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9萬元。每千人口擁有執業(助理)醫師數、每萬人口擁有全科醫生數分別達到3.0和5.0人,每千人病床數達4.5張,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84.53歲,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分別控制在6.5/10萬和2.5‰以下,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市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50%以上。公共文化設施總面積達到376萬平方米。新增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7.3萬個,新增公辦普高學位11萬個,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5%以上。

——更加開放包容的現代文明之城。統籌推進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市民文明素養進一步提升,誠信深圳建設穩步推進。城市文明程度進一步提升,公共環境、公共秩序精細化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周期管理意識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生產、生活、生態全過程各方面,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走在全國前列。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邁上新臺階,法治環境躋身全球一流。進一步深化拓展關愛活動,促進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提升現代城市文明水平,推動新時代“慈善之城”“關愛之城”建設再上臺階,打造“志愿者之城”升級版取得顯著成效。每萬人注冊志愿者人數達到1600人。

二、重點行動與工程

(一)科技創新引領力提升行動。

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深化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圳實踐”,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為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貢獻“深圳力量”。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堅持創新在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化科技評價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以國家戰略性需求為導向,加快打造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戰略科技力量。支持高校優化建設新工科等前沿交叉學科。貫徹落實《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深化完善“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提升創新引領力,打造重要的原始創新策源地;提升創新硬實力,打造關鍵核心技術發源地;提升創新驅動力,打造科技成果產業化最佳地;提升創新支撐力,打造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提升創新源動力,加強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教育鏈協同,增添發展新動能。切實擔當起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深圳責任”,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市政府投入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資金應當不低于市級科技研發資金的30%。到2025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5%-6%。

1.基礎研究夯基工程。加強基礎研究,突出原創,鼓勵自由探索。推進實施基礎研究“深研”規劃,面向國家和深圳重大需求,把握科學前沿發展態勢,在關系長遠的基礎前沿領域超前規劃布局,強化重大原創性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努力在重要領域實現跨越發展,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源頭供給。積極參與國家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爭取更多從0到1重大原創成果突破。采取“設施+機構”模式,加大源頭創新機構引進力度,培育壯大源頭創新力量。健全“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向基礎研究機制,支持企業等社會力量通過社會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籌集基礎研究經費。

2.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工程。探索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深圳路徑”,發揮好政府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中的組織作用,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開展戰略性、前瞻性、基礎性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堅決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完善技術攻關項目的組織、形成機制和管理方式。深入實施合成生物部市聯動專項,積極爭取與科技部聯合實施一批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圍繞制造業重點產業鏈,找準關鍵核心技術和零部件薄弱環節,集中優質資源合力攻關,保證產業體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采取“板塊委托”“場景總裝”方式,組織開展政產學研協同、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探索軍民科技協同創新模式。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圍繞工業母機、激光與增材制造、新能源、安全節能環保、高端醫療器械、生物醫藥、細胞與基因、生物育種、糧食、腦科學、5G、機器人、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業化、模塊化建筑、光儲直柔、BIM、建筑產業互聯網等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共性需求,開展重點領域技術攻關。

專欄1  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技術重點工程

1.新一代電子信息領域。聚焦網絡與通信、半導體與集成電路、超高清視頻顯示、智能終端、智能傳感器等五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在新型網絡技術、芯片設計與制造、新型顯示技術、智能終端軟硬件、新型傳感器技術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為構建自主可控的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鏈提供強力支撐。

專欄1  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技術重點工程

2.數字與時尚領域。聚焦軟件與信息服務、數字創意、現代時尚等三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在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先進計算、設計軟件、新一代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推動關鍵軟件國產化應用,夯實數字經濟發展基石,提升數字與時尚產業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3.高端制造裝備領域。聚焦工業母機、智能機器人、激光與增材制造、精密儀器設備等四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在高端數控機床、機器人智能感知與交互技術、激光芯片、立體印刷術、精密儀器設備核心器件、高端通用科學儀器、建筑機器人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夯實制造業發展根基,提升高端制造業發展能級。

4.綠色低碳領域。聚焦新能源、安全節能環保、智能網聯汽車等三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在太陽能、氫能和核能技術、城市綜合安全技術、碳達峰碳中和技術、汽車通信和整車技術、綠色低碳建筑技術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推動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打造安全、宜居、智慧、綠色、韌性城市。

5.新材料領域。重點在電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結構和功能材料、生物材料、前沿新材料、材料基因組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引領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

6.生物醫藥與健康領域。聚焦高端醫療器械、生物醫藥、大健康等三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在高端診療裝備、體外診斷技術與設備、中藥、生物藥、高端制劑、重大突發傳染病防治、精準營養與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加快建設國家高性能醫療器械創新中心,提升生物醫藥原始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

7.海洋產業領域。重點在海洋工程裝備和輔助設備、海洋通信技術與設備、海洋交通設備、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海洋養殖及深加工、海洋環保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增強深圳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實力,助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

8.合成生物。重點發展合成生物底層技術、定量合成生物技術、生物創制等領域,推進種業振興,突破人工噬菌體、人工腫瘤治療等創制關鍵技術,推進合成生物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合成生物學研發基地與產業創新中心。

9.區塊鏈。重點發展底層平臺技術、區塊鏈+金融、區塊鏈+智能制造、區塊鏈+供應鏈等領域,推動在技術框架、測評體系、應用規范、跨鏈互操作等領域形成一批技術標準和規范,打造區塊鏈創新引領區。

10.細胞與基因。重點發展細胞技術、基因技術、細胞與基因治療技術、生物育種技術等領域,完善細胞和基因藥品審批機制、監管體系、臨床試驗激勵機制、應用推廣機制,加快建設細胞與基因產業先導區。

11.空天技術。重點發展空天信息技術、先進遙感技術、導航定位技術、空天裝備制造等領域,推動航空航天材料及部件、無人機、衛星等技術創新,規劃建設國內領先的空天技術產業研發與制造基地。

12.腦科學與類腦智能。重點發展腦圖譜技術、腦診治技術、類腦智能等領域,開展類腦算法基礎理論研究與前沿技術開發,推進腦解析與腦模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搶占腦科學領域發展制高點。

13.深地深海。重點發展深地礦產和地熱資源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深海高端裝備、深海智能感知、深海信息等領域,推進國家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大學等重大項目建設,打造深地深海科技創新高地。

專欄1  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技術重點工程

14.可見光通信與光計算。重點發展可見光通信技術、光計算技術等領域,推動建立可見光通信標準化體系,布局一批高價值專利,促進可見光通信技術與光計算技術的應用示范,培育可見光通信技術與應用創新產業集群。

15.量子信息。重點發展量子計算、量子通信、量子測量等領域,建設一流研發平臺、開源平臺和標準化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在量子操作系統、量子云計算、含噪聲中等規模量子處理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量子科學中心。

3.成果產業化加速工程。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強化目標導向,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水平。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完善概念驗證中心建設與運營機制,布局一批以企業為主體的中小試轉化基地、“生物類CXO服務平臺”,提供中小試、計量測試、檢驗檢測、認證等公共服務。構建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加強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布局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設立技術轉移機構,強化技術經理人培養。支持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與應用示范。推動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推廣應用。依托科技館、工業展覽館、青少年文化宮、城市公園等,布局建設一批應用場景和體驗中心。

4.科技金融融合工程。加強和完善現代化金融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推動“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建立市科技研發資金與政府引導基金以及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聯動機制。鼓勵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對科技項目提供融資服務,引導更多資金“投早投小投科技”。進一步加強全國性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中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制定知識產權評估標準,培育具有較強公信力和市場認可度的評估機構。探索完善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建立連接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全國性綜合服務平臺。建立全鏈條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體系。鼓勵設立中小試轉化投資基金,試行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完善引導基金跟投、財政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鼓勵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供證券、基金、固定收益產品等金融服務。支持設立創新型金融機構,開展科技金融租賃、科技保險等業務。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依托南方創投網、創業投資廣場、科技金融聯盟等,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完善信息公示、項目對接、企業評估等服務功能,搭建科技企業與資本市場對接平臺。
5.創新競爭力躍升工程。推進創新鏈、產業鏈、教育鏈、人才鏈“四鏈”融合,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全力培育、發展、壯大“20+8”產業集群,構建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加快前沿技術研發和應用推廣。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支持平臺企業引領發展、創造就業、提高國際競爭力。加快重大戰略平臺建設,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光明科學城、西麗湖國際科教城、大運深港國際科教城建設,推進腦解析與腦模擬設施、合成生物學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高標準建設鵬城實驗室,加快建設深圳灣實驗室、深圳國際量子研究院、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廣東省實驗室(深圳)等重大創新平臺。加快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和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高校優化建設新工科等前沿交叉學科,爭取深圳大學等高校進入國家“雙一流”大學名單。持續支持深圳大學、南方科技大學、深圳技術大學等高等院校拓展國際科技合作平臺。推進深圳醫學科學院、深圳海洋大學、國家深海科考中心、深圳科創學院和零一學院建設。深化與港澳在基礎研究領域的合作,推進深港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聯合建立新型研發機構。繼續優化實施可持續發展科技專項,推動設立可持續發展雙碳專項。
〔責任單位:市科技創新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協、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
(二)人才強市戰略支撐行動。
完善人才戰略布局,堅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在努力培養造就更多大師、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方面展現“深圳擔當”。加強人才國際交流,用好用活各類人才。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方面勇擔“深圳責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進教育數字化和文化數字化,建設全民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學習型城市。推進人才培養、引進、流動、評價等工作,構建多元人才體系,聚焦創新人才培養,著力造就拔尖創新人才,把深圳建設成為有全球影響力的教育中心、人才中心和留學中心,成為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教育現代化標桿城市。
1.高等教育建設工程。支持現有高校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加快建設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和優勢學科。統籌高校規模、學科設置、層次結構和空間布局,探索高校分層分類管理模式,促進高等教育高水平有特色發展,打造國際化開放式創新型一流高等教育高地。聚焦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實施高校學科專業“強鏈補鏈計劃”,擴大“靶向”培養人才規模。支持深圳大學創建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南方科技大學創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學。積極支持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清華大學深圳國際研究生院、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等納入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行列,支持天津大學佐治亞理工深圳學院、深圳理工大學建設“新工科”示范高校,深圳技術大學加快建成高端應用技術型人才培養新高地。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積極引進社會力量參與辦學,拓寬高等教育經費來源渠道。進一步加快引進境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開展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打造高等教育對外開放合作新標桿。到2025年,力爭3-5所高校綜合排名進入全國前50名。
2.基礎教育建設工程。加快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強化學前教育普惠優質發展,推動《深圳經濟特區學前教育條例》有效實施,優化學前教育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構建以公辦園和普惠民辦園為主體、優質特色民辦園為補充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大義務教育投入,強化義務教育主體責任,提高學位配置規劃標準。促進高中教育優質特色發展,優化高中建設管理模式,超常規加快公辦普高學校建設,高質量普及高中教育。豐富普通高中類型,打造一批理工、人文、社科、藝體等領域的特色高中。在基礎教育中加強科學興趣培養,提高青少年兒童科學素質、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加強特殊教育統籌規劃,推動特殊教育融合發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適合各類特殊學生的高中階段教育。加快醫教結合,完善特殊兒童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保障機制。到2025年,新增幼兒園學位12.5萬個,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5%,新增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7.3萬個,新增公辦普高學位11萬個。
3.職業教育高地建設工程。探索推動深圳經濟特區職業教育立法,完善職業教育管理體系,優化職業教育類型定位。系統構建包括中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本科層次高等職業教育(應用技術類型本科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推動灣區職業教育體系對等互通、協同聯動,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全面推進“產教融合型”城市建設,面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優化產業資源和教育資源布局,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動學校招生與企業招工相銜接,強化校企“雙元育人”。到2025年,培育100家以上產教融合型試點企業,建設50個左右特色產業學院。
4.人才高地建設工程。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設開放包容先行的國際人才高地,營造國際一流的人才發展環境。制定緊缺人才清單,“靶向”引進培養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壯大工程師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健全一流人才服務保障體系,為來深符合條件的“高精尖缺”人才提供安居、醫療健康、子女教育等服務保障。優化創新創業人員工作環境,集聚全球高端創新要素資源,匯聚國際頂尖科技人才,著力形成人才國際競爭的比較優勢。構建蓬勃的產業發展環境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一流大學、機構、平臺、裝置,集聚培育國際性人才。到2025年,集聚100名左右杰出人才,100個左右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累計引進高層次創新團隊數量100個。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設局、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
(三)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
立足我市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發展壯大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優化配額分配方法,為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以節能節水、智慧能源、雨洪資源化、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等技術為支撐,持續推進土地資源、水資源和能源節約集約利用,積極構建城市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體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高效利用存量土地空間,推進建設用地多功能立體開發和復合利用。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打造全國節水典范城市。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強化生活垃圾綜合利用,建立健全分類完善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體系,高標準建設廚余垃圾及其他分類垃圾綜合利用設施。積極主動應對氣候變化,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管控,推動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
1.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工程。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以問題為導向,以需求為牽引,以改革為引領,支持碳達峰碳中和變革性、前瞻性技術研發與應用,積極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重大低碳技術和適應氣候變化共性技術創新的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引領節能環保、綠色低碳產業高質量發展。發揮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作用,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戰略支撐。布局一批原始創新項目和技術攻關項目,力爭在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攻關以及儲熱與熱回收、碳捕集與利用、低碳零碳建筑、可降解材料普及與回收、生態碳匯等技術領域取得重大突破。聚焦綠色低碳、節能環保、低碳、零碳、負碳等研究方向,支持科研院校和企業建設碳中和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積極鼓勵企業建設技術創新聯合體,針對碳達峰碳中和核心問題,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探索實施區域、社區、園區、企業等零碳、近零碳試點示范。以國家高新區綠色發展行動為契機,支持國家高新區內的單位和企業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充分發揮碳中和示范項目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綠色建筑與新型建筑工業化、低碳技術、建筑信息模型技術等應用。推行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促進建筑全生命周期低碳化。推動深圳國家高新區綠色、低碳、循環、智慧化改造,促進產業向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融合發展。到2025年,全市新增綠色建筑面積70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占新建筑面積比例達到60%以上,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貢獻“深圳智慧”。
2.能源綜合高效利用工程。加快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進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加強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數字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節能低碳化,鼓勵重點用能單位提高綜合能效。完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和標準體系,推動一批高能耗、低能效的公共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推廣可再生能源的建筑應用。推動工商業、交通、建筑等重點領域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大新建交通照明設施、公共建筑太陽能光電利用,加大力度推進交通照明設施、公共建筑改造,增設太陽能光電利用設施。到2025年,全社會能源消耗總量和萬元GDP能耗控制在國家和省確定的目標范圍。
3.節水典范城市建設工程。健全節水政策法規和指標標準體系,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完善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及節水評價制度,建立城市節水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加強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管控。加強城市居民、工業、公共機構、高耗水服務業等各領域節水管理,提高行業用水效率,實施行業深度節水行動。強化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建設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統,推進再生水、雨水在工業園區、城市綠化、清洗雜用和生態環境補水的利用。積極探索區塊鏈技術在水資源管理保護及高效利用方面的應用,提升水資源監管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全社會用水總量控制在23.93億立方米內,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6立方米以內,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7%以內,推動1億立方米以上的非常規水源利用設施建設,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躋身國際先進行列。
4.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程。優化國土空間發展格局,強化建設用地規模管控,高效利用存量空間,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完善閑置土地使用權收回機制。加強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和棚戶區改造,穩妥推進歷史遺留違法建筑、已批未建地和臨時用地處置。完善土地立體開發,推進建設用地多功能立體開發和復合利用,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促進空間合理開發利用,注重保障群眾生態環境權益,合理劃分居住和工業空間布局,避免因“鄰避問題”或“達標擾民”環境信訪問題對產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到2025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實施規模不少于95平方公里,力爭實現直接供應用地10平方公里、空間儲備用地40平方公里,完成綜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5平方公里。
專欄2  碳達峰碳中和綠色行動重點工程
1.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工程。加強基礎前沿科學研究,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協同創新。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碳捕集與利用等零碳/負碳排放技術創新。推進能源系統脫碳技術、工業近零碳排放和綠色替代技術、綠色低碳交通技術、建筑近零碳排放技術、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生態碳匯技術研發。實施近零排放電力系統技術、碳捕集與利用技術、“深綠”交通技術、零碳建筑技術、零碳/負碳廢棄物處理技術、基于數字孿生的減污降碳技術集成應用示范。
2.能源綜合高效利用工程。加快推進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規模化集中供冷示范工程,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群,探索集約化光伏等新能源利用和零碳空間建設模式。
3.節水典范城市建設工程。強化科技節水,遴選一批適用于深圳主要產業的先進成熟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加強節水技術標準與節水新產品、新技術的有機銜接,加快節水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智慧節水,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節水技術、管理及產品的深度融合。推進茅洲河流域、觀瀾河流域、龍崗河流域和深圳河流域利用再生水進行河道補水的項目建設。
4.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程。堅持節約優先、綠色發展,不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高水平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光明科學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西麗湖國際科教城、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深圳灣超級總部基地、大運深港國際科教城建設,提高土地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依托前海、西麗、黃木崗、坪山站、大運、五和等樞紐地區建設,開展地上地下一體化利用示范性項目建設。推進國深博物館站城一體化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
(四)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行動。
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的要求。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積極落實《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推動水、大氣、土壤、海洋海域等污染防治。以水生態環境改善為核心,統籌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推動治水從鞏固治污成果轉向全面提質。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推動大氣污染精準科學防控,提升大氣污染科學治理能力。以環境健康管控為重點,加強噪聲源頭預防和監管,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提升海洋生態風險防控能力。推動生態保護修復,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1.水環境系統治理工程。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推進河流水質穩定改善,全面構建“源頭減污-過程控污-末端治污”的系統化治水體系,實現污水全收集、收集全處理、處理全達標。高質量推進排水管網修復改造,建立排水管網排查檢測長效機制。加強過程控制,建立環境容量倒逼機制,開展常態化補水、源頭查漏補缺及流域綜合調度工作,實現旱雨季水質穩定達標。實施跨界水體污染治理聯防共治措施,完善流域管理體制機制,實現全流域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推動工程治水向生態活水轉變,系統打造水生態廊道,依托碧道項目建設水生態主廊道。實施河流水生態修復工程,逐步恢復河流自凈能力和生態修復功能。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優化地下水環境監測網,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推進全域海綿城市建設,提升海綿城市建設連片效應,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削減面源污染。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85%,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保持100%,主要河流水質達到地表水Ⅳ類及以上,地表水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95.2%,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面積占比達到60%以上。
專欄3  水環境系統治理重點工程
1.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工程。全面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加快實施老舊管網排查修復。城市改造堅持管網先行,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徹查正本清源“返潮”問題。加強污水管網專業化運營管理,優化管網建設與運管考核機制。全市規劃新、擴、續建水質凈化廠13座,全市水質凈化廠總規模力爭達到791.3萬噸/日。
專欄3  水環境系統治理重點工程
2.海綿城市系統建設工程。推進香蜜湖片區、光明科學城核心啟動區、深圳灣超級總部基地等成片開發區規劃建設中高標準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十四五”期末,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面積占比達60%以上,完成單個項目到片區達標的轉變。
3.碧道建設與河流生態修復工程。建成碧道1000公里,結合碧道建設開展河道生態化改造。推進河流型人工濕地和濕地公園建設,修復河流生態系統,提升河流水體自凈能力。
2.大氣污染精準防治工程。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加強污染物協同控制,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為主線,推動臭氧穩定步入下降通道。加強工業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強電廠、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實施VOCs精細化管理,深化重點行業VOCs排放基數調查,大力推進VOCs源頭控制和重點行業深度治理。深化交通運輸領域污染防控,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全面推進重型柴油車排放標準升級,建立基本覆蓋全市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推廣實施“海鐵聯運”“水水中轉”。提高遠洋船舶岸電使用率,新增港作船舶使用清潔燃料或加裝船舶尾氣處理設施。加強工地揚塵污染源智慧監管。在低排放區內禁止使用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逐步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Ⅳ排放標準。強化餐飲源污染排放監管。到2025年,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值滿足廣東省要求,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數濃度控制在135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7.5%或以上。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100萬輛左右,新增注冊汽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60%。

專欄4  大氣污染精準防治重點工程

1.移動源污染控制工程。在進深卡點、港區、物流園區等重點區域布設機動車尾氣自動監測裝置。建設柴油貨車智能監管系統。推進老舊車淘汰和新能源車替代。大力推廣“港鐵”“水水”聯運模式。推進港口岸電建設,全市已建碼頭(油氣化工碼頭除外)90%以上具備船舶供應岸電能力。全市一類低排區內禁用低于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在東西部港區內全面推廣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平臺應用。

2.工業源污染控制工程。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VOCs含量限值質量標準。實施VOCs企業分級管控,推動重點監管企業新一輪VOCs深化治理工程。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建設集中噴涂中心(共性車間)、活性炭再生中心等VOCs集中高效處理中心。做好電廠(含垃圾焚燒發電廠)煙氣在線監測系統,確保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3.揚塵源污染控制工程。提高揚塵源污染智慧化管理水平,實現全市占地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砂石建材堆場視頻監控和TSP在線監測設備全覆蓋。在主要道路建設道路揚塵在線監測系統,搭建揚塵源TSP在線監測和視頻智慧監管平臺。

專欄4  大氣污染精準防治重點工程

4.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工程。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推進含氫氯氟烴和氫氟碳化物的淘汰和替代。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推動開展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園區電子鼻監測,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管理機制。

3.噪聲污染綜合防治工程。修編《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完善噪聲敏感用地與高噪聲排放源用地的空間布局要求,預留合適間距,從源頭預防噪聲污染,強化規劃方案噪聲防控要求落實情況的審查。優化全市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開展噪聲地圖深度開發及應用研究,完善噪聲投訴分類處理機制,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建立“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全流程噪聲控制機制;探索研究噪聲敏感建筑物涉噪聲環境影響評價新制度;強化住宅樓內麻將館、培訓機構、健身房等場所管理;優化監管執法責任,建立噪聲分類管理名錄。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監管,創新噪聲執法監管手段,推廣遠程喊停、無人機執法等監管方式。建立施工工地噪聲自動監測系統,推廣軌道交通封閉式施工技術,鐵路兩側沿線實施封閉化改造,開展低噪聲路面改造工程。完善工業和社會生活噪聲管理,規范客貨流集中區域噪聲管理和固定設備噪聲管理,研究制定固定設備噪聲防治技術指南,開展寧靜城市研究。
4.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制度,實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過程質量監管。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完善農用地土壤環境分類制度,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立農業投入品廢棄物有償回收處置網絡體系,加強農用地白色污染治理。到2025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7%,全市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5.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堅持陸海統籌、系統治理,以海洋環境容量為約束,實施“西削東控”的主要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建立入海污染物“目標指標-控制措施-監測評估”閉環管理機制。開展海洋環境污染基線調查,開展入海排口排查溯源,完善入海排口管理規范,實施入海排口全口徑管理。加強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化學品洗艙水和生活垃圾轉移處置設施等規劃與建設。開展漁港環境整治和漁船污染治理,逐步清理清退近海違法養殖。大力推進海洋垃圾治理。合理規劃利用岸線資源,保障大陸自然岸線長度不減少,推進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試點,明確海洋生態空間、海洋開發利用空間管控要求。按照“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總體要求,推動“美麗海灣”建設。建立完善涉海風險源管理體系,建造溢油應急設備庫及溢油回收船。研究設置海上危化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區域。加強海上預警信息發布和應急能力建設,主動應對各類海洋災害風險。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達到52.8%,入海河流消除劣Ⅴ類水質比例達到10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0%。
專欄5  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1.海洋環境污染治理工程。開展入海河流水系綜合整治,推進大空港新城區截留河綜合治理工程、新洲河河口段水質改善和碧道建設工程、赤石河流域綜合整治工程,推進“四灣一口”陸域水質凈化廠新(擴)建工程等。
2.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推動紅樹林濕地、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點推進寶安區、大鵬新區、福田紅樹林保護區開展紅樹林保育修復工程,推動大鵬灣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工程。
3.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工程。開展海洋環境風險源調查,推進海洋氣象監測預警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海洋生態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能力。制定入海排放口分類管理辦法,開展海洋污染基線調查和海洋生態系統本地調查,在主要入海河流河口設置自動監測站點,促進海洋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提升。

6.生態系統質量提升工程。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確定城市承載力上限和適宜空間,促進全域生態網絡空間結構更加穩定,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堅持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推進生態空間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構建藍綠共生、城海交融、水城融合的生態格局。加大海洋環境保護力度,推進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實施玉龍坑垃圾填埋場全量開挖環境修復治理等一批生態修復工程,打造一批國家級環境修復示范項目。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示范工程,建立區域生物多樣性監測評估體系,防治外來物種侵害。實施“山海連城”計劃,整合深圳藍綠空間、城市形態、文化資源,推進“一脊一帶二十廊”建設。全面建設山海連城、全民共享的公園城市,實現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公園與城市深度融合發展。持續推進“千園之城”建設,建成一批開放共享的公園化的社區、街區,推進全境步道網絡建設。到2025年,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于40%,實現85%居住用地步行500米可達公園。

7.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工程。實施紅樹林濕地整體保護,嚴格紅樹林濕地用途管制。統籌紅樹林保護修復規劃,加快編制實施“國際紅樹林中心”籌建方案,完善規劃建設體系和制度保障體系,研究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濕地保護條例,編制印發深圳市濕地保護規劃,建設深圳紅樹林濕地博物館,強化紅樹林生態修復的規劃指導。開展紅樹林保護專項行動,加強紅樹林生物多樣性保護,提升紅樹林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連通性,加強深港澳濕地保護協作,建立健全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完善陸海統籌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機制,統籌紅樹林生態系統的紅樹林、裸灘、光灘、潮溝、淺水水域等空間要素科學保護修復,對濕地保護修復效果進行動態評估。協調城市空間濕地保護與發展,加快濕地公園建設和濕地保護小區建設,滿足人民群眾對濕地和科普教育價值需求。推進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為全球紅樹林保護和合理利用提供國際合作平臺,推動合作研究與技術交流,建立紅樹林國際科技合作網絡,開展紅樹林保護修復示范項目,進一步提升紅樹林濕地保護能力,推進濕地保護全球進程,擴大重要濕地規模。強化紅樹林國際候鳥棲息地保護,加強候鳥分布、種群動態、生存環境特征、遷徙覓食規律、疫源疫病監測預警等研究,提高候鳥保護水平。

專欄6  生態系統質量提升重點工程
1.自然生態及濱海綠道建設工程。實施塘朗山-梅林山-銀湖山、清林徑等區域綠地生態修復工程,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建設鹽田段、南山段、寶安段、大鵬段和前海石公園段濱海綠道,銜接省市綠道系統,提升近岸海域生態環境。
2.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實施多個生態廊道修復工程,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連續性。實施主干河流生態修復工程,打造藍綠交融的水生態廊道。實施玉龍坑垃圾填埋場全量開挖環境修復治理,打造國家級環境修復示范項目。
3.河口水庫生態修復工程。開展主要河口生態修復工程,建設若干個河口濕地。種植適量的本地濕地植物。保護現有珍貴的“銀葉林”。修復河口生態系統,提升河口水體自凈能力。實施飲用水源水庫流域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工程(一期)。
4.國際紅樹林中心建設工程。發起紅樹林國際合作機制,謀劃建立紅樹林保護國際機構,促進紅樹林保護修復的全球協同行動。舉辦全球紅樹林論壇,打造成紅樹林領域國際著名的會議品牌。建設紅樹林國際培訓平臺,努力成為聯合國生態環境領域的重要培訓中心。推動紅樹林國際科技合作,促進濕地保護修復技術交流。開展紅樹林保護修復示范項目,提升紅樹林保護修復能力。推進濕地保護全球進程,擴大重要濕地規模。建設深圳紅樹林濕地博物館,加快濕地公園建設和濕地保護小區建設。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海事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

(五)“健康中國”先鋒示范行動。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進政策。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建設以“市級醫療中心+基層醫療集團”為主體的整合型優質醫療服務體系,推動社康服務擴容提質,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更加公平可及。堅持預防為主,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規范民營醫院發展,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加快創建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快建成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重視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創新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機制,健全公共衛生體系。提高重大疫情早發現能力,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有效遏制重大傳染性疾病傳播。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好群眾的就醫用藥。深入開展健康中國行動和愛國衛生運動,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讓市民在衛生健康領域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1.推進全民健康提升工程。堅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理念,建立健全全民健康制度體系,落實《健康深圳行動計劃(2021-2030年)》,推進健康社區、健康學校、健康企業等“健康細胞”建設。加強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流動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健康管理,提升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完善愛國衛生工作常態化機制,推進愛國衛生運動從城鄉衛生環境整潔向社會全面健康管理轉變。建立健全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體系,增加托育服務供給,支持發展“托幼一體化”為主體的多元化普惠托育體系。加強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完善醫養結合服務規范,推廣居家養老服務。落實《深圳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2-2025年)》,建立場地設施全面覆蓋、賽事活動品質供給、社會組織活力參與、科學健身高效服務、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2.推進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工程。強化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建設,提高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聯防聯控、重大疫情救治、公共衛生應急保障、公共衛生科技支撐、公共衛生信息支撐等核心能力。推進“平急結合”型傳染病后備醫院建設。完善中西醫聯合救治機制,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和居民健康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公共衛生綜合管理等平臺建設。以業務需求為導向,推動全民健康信息平臺與政務數據中心數據對接,提升健康治理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水平,實施婦女健康“兩降一消”行動,深入實施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等婦幼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落實常住人口適齡婦女宮頸癌、乳腺癌免費篩查等惠民舉措,完善出生缺陷綜合防控體系,減少嚴重出生缺陷發生,逐步提高“兩癌”篩查覆蓋率,消除艾梅乙母嬰傳播。制定和實施中小學及托幼機構健康教育工作指南,加強青少年健康管理,防治學生常見病和校園聚集性疫情。建立健全健康教育體系,普及健康知識和技能。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提高居民心理素養。

3.推進優質高效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堅持“增量優質、存量優化”的原則,繼續擴大優質醫療資源供給,優化醫療資源布局,推動醫療資源向寶安、龍華、鹽田等薄弱地區傾斜,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加快推進市人民醫院寶安醫院、市新華醫院、市第二兒童醫院、市大鵬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院(二期)等新改擴建項目建設。推進市屬醫院集團化運作,支持高水平醫院在資源薄弱區域建設分院區。推動基層醫療集團高質量發展,構建醫院與社康融合發展的運行機制、醫療與預防融合發展的學科發展體系、全科與專科協同服務的分級診療模式。推進居民健康管理服務網格化、清單化、智能化、契約化。到2025年,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85%以上,重點人群健康管理率達到90%以上,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70%以上。

4.推進醫療衛生高地建設工程。深入實施醫療衛生“三名工程”,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醫學院校、品牌醫院、高水平學科團隊和名醫合作,創辦高水平醫院,共建重點學科,提升學科發展水平。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打造一批醫療服務水平高、人才梯隊后勁足、科技創新能力強、醫院管理成效優、技術輻射影響大的現代化高水平醫院。加快推進腫瘤、心血管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建設,爭取更多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落戶深圳。在傳染病、兒科、精神科、消化病、呼吸、神經等領域建設輻射粵港澳大灣區的區域醫療中心。完善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布局,加快推進國家感染性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深圳)、國家心血管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深圳)建設。到2025年,進入全國百強醫院3家以上,新增國家(或達到國家水平)臨床重點專科5個以上,每千人病床數達4.5張。

5.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工程。強化醫保、醫療、醫藥協同改革,推動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籌資、服務和監督評價閉環管理。堅持“頂天立地促健康”發展思路,推動市級醫療中心與基層醫療集團上下聯動發展。以重大疾病防治中心和專科醫療聯盟建設為抓手,促進市級醫療中心提高疑難復雜病癥診療水平,推動基層醫療集團提升居民健康管理和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診療能力,構建“預防保健、臨床診療、健康管理”一體化融合的重大疾病防治閉環體系。深化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完善中醫藥健康服務模式,推動中醫藥服務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

專欄7  “健康中國”先鋒示范行動重點工程
1.醫療資源擴容和疾控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進醫院建設,建成7所醫院,推進10所醫院改擴建項目,社康機構數量提高到1000家以上。完成市疾控中心實驗室升級改造及設備購置應急工程項目,完善市疾控中心公共衛生信息平臺。
專欄7  “健康中國”先鋒示范行動重點工程
2.重大衛生項目實施工程。繼續實施結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項目,繼續對國家重大公共衛生4項服務項目特定服務人群進行補助,向常住居民免費提供14項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3.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工程。開展健康素養監測,完善健康素養監測系統。樹立科學健康觀,科學、規范、有效地開展健康促進工作。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全民健康素養促進機制和工作體系。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

(六)社會治理現代化標桿行動。

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治理水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創造更加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加快建設具有深度學習能力的數字孿生城市和鵬城自進化智能體,打造國際新型智慧城市標桿和“數字中國”城市典范,力爭成為全球數字先鋒城市。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強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確保城市糧食、能源資源、重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1.數字政府建設工程。建設主動、精準、智能的整體式數字政府,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進一步優化“i深圳”系列服務內容,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以“深治慧”“深平安”平臺為龍頭牽引,聚焦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等五大職能,針對城市運行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模式優化和管理創新,重塑數字化條件下的業務協同工作閉環,加快實現政府治理“一網統管”。加強數字政府統一平臺支撐能力建設,為全市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提供集約高效的平臺支撐、數據支撐和業務支撐,推動政府運行“一網協同”。到2025年,推動更多高頻服務事項實現“掌上辦”。

2.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工程。建設具有深度學習能力的鵬城智能體,打造泛在連接的統一門戶、集約高效的智能中樞、標準統一的數字底座。構建可視化城市空間數字平臺,探索構建數字孿生城市,實現全要素數字化、城市運行可視化、城市管理決策協同化和智能化。以社會民生領域智慧平臺建設為重點,建設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智慧化民生服務體系,打造“云上城市”。探索建立以社會基礎信息大數據庫為基礎的智慧社會治理機制。加快城市基礎設施數字化升級,推動城市公用設施、建筑、電網、地下管網等智能化改造,推廣多功能智能桿、智慧水務、智慧燃氣、智慧環保、智慧安防、智慧消防、智慧氣象等應用。到2025年,每萬人擁有5G基站數超30個。

3.社會安全防控智能化工程。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社會治安主體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以“深平安”平臺為統領深化“平安深圳”建設,推進治安巡邏綜合防控勤務體系建設,提升常規社會治安管控能力。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互聯網+群防群治”平臺,整合全市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資源,充分利用社會治理大數據,加速公安工作與現代科技的技術、業務、數據的融合。加快推進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發生的能力,增強社會治安防控的整體性、協同性、準確性。加快完善社會矛盾預警排查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貫徹落實《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建立全市統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平臺,優化整合各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要素和資源,實現各類業務的智能化處理,并運用先進技術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4.城市事故災害綜合防控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強化安全風險源頭治理,健全覆蓋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各領域、各環節的全生命周期綜合風險管控體系。持續開展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健全風險防范化解長效機制,不斷推進現代化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持續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歷史遺留違法建筑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整治行動。提升城市災害防御能力,強化內澇治理,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深入開展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升行動,推進9項重點工程建設及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強化汛旱風、地震、地質、海洋、森林火災等重點災害綜合治理。實施智慧化風險管控,打造全域覆蓋、全時可用、多維融合的智能化、精準化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提升快速化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推動形成粵港澳大灣區一體化應急救援體系。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精準加強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應急響應和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健全應急物資保障機制,優化重要應急物資產能保障和區域布局,建立集中生產調度機制。到2025年,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計不高于0.00791,下降50%。

5.食品藥品安全提升工程。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健全生物安全監管預警防控體系。完善食品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健全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建成“制度+科技+責任”的食品藥品安全智慧監管體系,打造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城市。提高食品從農田到餐桌、藥品從實驗到臨床的全過程監管協同能力,提升食品藥品全鏈條、全生命周期質量安全水平。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加大對重點產品、重點場所、重點領域的抽檢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非法添加、消費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建設藥械安全性監測評價體系,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工作。到2025年,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9%以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進一步健全新型監管機制。

6.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程。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制度,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貫徹落實《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圍繞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質量提升,健全養老服務配套政策體系。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事業全面發展。充分發揮慈善事業第三次分配作用,進一步加強對老少弱困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問題,探索長租房市場建設,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通過直接建設、委托運營、購買服務、鼓勵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發展機構養老。到2025年,每個區(新區)至少建設一家具有示范、輻射、帶動作用的區級兜底保障基本型養老機構。加大認知障礙床位、護理型床位建設,新建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總床位的80%以上,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覆蓋率達100%。

7.基層法治建設工程。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完善調解、仲裁、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落實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等非訴解紛方式的司法效力保障機制。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發展,加強律師調解工作。推進訴調對接中心與訴訟服務中心融合,加強信息化建設,提供在線咨詢、在線協商、在線調解、在線公證、在線仲裁、在線司法確認等方式,通過矛盾糾紛化解信息平臺實現各類糾紛線上化解和信息共享,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專欄8  社會治理現代化重點工程
1.重點營運車輛主動安全防控工程。運用5G技術以及信息化手段,持續推進道路重點車輛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防碰撞裝置等先進安防系統,保障運輸裝備安全。
2.重點區域綜合治理工程。推進油氣管道高后果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危險源、鹽田港后方陸域、漁港船舶臨時扣押點等重點區域綜合治理。
3.重點片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進寶安區大空港截流河南出口工程、深中通道東人工島及深圳機場片區防洪排澇中遠期的工程項目。開展積水內澇點動態整治、深汕特別合作區24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及確定為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工作。在龍崗區、坪山區、大鵬新區開展巖溶塌陷災害專業監測。在南山區、寶安區、前海合作區開展地面沉降災害專業監測。建設大灣區集合/變分同化系統、超大城市百米級尺度強對流天氣數值預報系統。
4.應急管理信息化“一庫四平臺”工程。建設應急管理大數據主題庫、安全防范平臺、監管執法平臺、監測預警平臺、聯合指揮平臺。推動以“防、管、控、應”四個維度為核心的“智慧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應急管理監測預警能力、監管執法能力、輔助智慧和決策能力、救援實戰能力和社會動員能力,提升應急管理現代化水平,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對可持續發展事業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深圳市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領導小組作用,完善深圳市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工作機制,加強各部門統籌協調,推動示范建設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二)引導多方參與。

促進多利益攸關方參與可持續發展建設工作,提升公眾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意識。充分利用各類報刊、媒體加強宣傳和報道,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和創新示范區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強化交流合作。

支持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可持續發展論壇,匯聚國內外專家、學者、企業、非政府組織等利益攸關方廣泛共同應對可持續發展領域的挑戰。支持創辦可持續發展領域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術期刊。加強與聯合國駐華系統等國際組織和機構的合作。

(四)加強監督保障。

落實報告制度和通報制度,對方案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通報方案落實情況。實施評估機制,采取自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方式,對可持續發展水平開展及時評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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