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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納入立法保障。明確將裝配式建筑有關要求納入相關條例,為發展裝配式建筑構建立法保障。如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湖南、寧夏、廣東深圳在本地綠色建筑發展條例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其中河北、福建要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中明確裝配式建筑應用比例;山西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推廣裝配式建筑;安徽要求公共機構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優先應用裝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筑工業化技術;湖南要求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當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綠色建造方式;寧夏要求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筑應當優先采用裝配方式建造;深圳提出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的要求。 |
2.強化政府推動。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發展裝配式建筑相關政策文件和規劃,明確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成立省級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裝配式建筑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多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如海南于2017年和2020年分別以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出臺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文件,并將發展裝配式建筑列入海南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四大標志性工程之一,有力地推動了裝配式建筑快速發展。 |
| 1.土地保障。以土地源頭控制為抓手,將裝配式建筑的實施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在土地出讓公告中予以明確,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確保裝配式建筑項目落地。如天津、上海等地通過將裝配式建筑建設要求寫入土地出讓合同,并納入建管審批流程進行把關,實現裝配式建筑實施比例和單體預制裝配指標雙控。 |
2.財政獎勵和金融支持。通過設立裝配式建筑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基地企業予以獎補,或將裝配式建筑納入綠色金融重點支持范圍,有效激發市場積極性。如山東累計投入省級財政資金1.44億元,對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產業基地給予獎勵;河南給予裝配率達到50%的社會投資項目不超過20元/㎡的獎補,達到60%的給予不超過30元/㎡的獎補,單項獎補不超過300萬元,已累計爭取1.5億元省級財政專項獎補資金;山西2021年爭取5052萬元財政專項資金,對近三年實施的8個高標準裝配式居住建筑項目進行獎補;福建對試點項目,按照地上部分建筑面積,給予100~300元/㎡的造價補貼;安徽合肥對縣區投資的裝配式保障性住房(含農房)給予獎補,2021年以來發放獎補資金2.06億元。 |
3.面積獎勵和提前預售。對社會投資的商品房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給予面積獎勵和提前預售政策,有效提高房地產開發商積極性。如廣東中山對符合條件的等級為基本級、A級、AA級、AAA級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分別獎勵項目總建筑面積2.7%、2.8%、2.9%、3.0%的不計容建筑面積;重慶、江蘇南京等地對于達到裝配率指標要求的開發項目,可在其進度出正負零且預制部品部件首件安裝完成時,提前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 |
4.政府投資項目計入增量成本。針對政府投資項目,在立項階段將實施裝配式建筑要求造成的預算增量列入項目建設成本。如廣東深圳明確將政府投資項目裝配式增量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解決了建設單位投資核算依據問題。 |
5.引導高標準建設。在供地環節明確高標準建設要求,引導開發商提高建筑品質。如北京在集中供地實施商品住宅“最低品質要求”和“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最低品質要求”包含達到綠色建筑二星級標準、實施裝配式建筑且裝配率達到60%、設置太陽能光伏或光熱系統,并納入《房屋售價承諾書》;“競高標準商品住宅建設方案”包含提高裝配式建筑實施要求,裝配率應達到AA(BJ)或AAA(BJ)級標準以及全面實施裝配式裝修。北京市2021年共有46宗地約515萬平方米實施最低品質建設,10宗地塊約94萬平方米實施高標準建設,取得了很好的引領效應。 |
| | | 1.因地制宜推進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根據裝配式建筑不同結構體系優勢,結合地域和項目特點,各地因地制宜推進裝配式建筑應用,形成了區域特色。如青海在玉樹州雜多縣“10.17”地震災后重建中,建設733套裝配式冷彎薄壁型鋼結構農房;內蒙古積極探索適宜農村牧區的裝配式低層住宅體系;廣西充分應用裝配式房屋快裝技術,將裝配式房屋投入到應急建設中,10天快速建成農村解困房,15天建成廣西首個裝配式農房示范點;廣東深圳在學校、酒店、方艙醫院等30多個項目中大力推廣模塊化建筑,模塊化建筑總建筑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 |
2.穩步推動“先水平”到“后豎向”提升。針對較低的裝配率不利于發揮裝配式建筑綜合效率優勢的現狀,部分地區在已有水平構件應用的基礎上穩步提升裝配水平,進一步發揮效率優勢。如江蘇在新建建筑中推廣應用“三板”(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要求,向豎向構件的應用發展;重慶堅持“效率效益最大化、不為裝配率而裝配”,結合山地城市特點,形成了“先水平、后豎向,先填充、后承重”的技術路線。 |
3.同步推進裝配化裝修。在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同時,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方式,實施主體施工與裝配化裝修施工穿插作業,進一步提升裝配施工的效率和工程品質,提高老百姓獲得感。如江蘇明確裝配化裝修的重點實施領域和實施比例要求,并分解下達到所轄區域,2021年裝配化裝修建筑占同期新開工成品住房面積比例超過10%;北京明確要求逐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和公共建筑的裝配化裝修比例,鼓勵既有建筑采用裝配化裝修,顯著降低室內維保報修率。 |
| 1.攻關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針對行業發展現狀及當地實際,研究推動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發展。如四川等地研究應用剪力墻豎向鋼筋與邊緣構件箍筋優化技術、現澆與預制轉換部位裝配式剪力墻安裝定位技術等,降低連接裝配施工難度,提高安裝效率;北京、上海、江蘇等地研發應用可靠的套筒灌漿飽滿度監測技術,如套筒灌漿飽滿度L型檢測器、鉆孔內窺鏡法、X射線數字成像法等,實現快速無損監測灌漿質量,解決灌漿不密實問題;上海等地研發裝配式建筑減隔震技術,提升抗震性能;浙江等地研發解決鋼結構建筑防火、防腐、防滲等關鍵技術,提高鋼結構建筑的耐久性和舒適度。 |
2、推廣成熟適用的技術產品。發布技術指南、技術公告、技術創新目錄、適用技術推廣目錄和應用技術系列手冊等,明確重點推廣的成熟技術體系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如北京發布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適用技術推廣目錄,推廣預制混凝土夾芯保溫外墻板、預制PCF板;上海發布裝配式建筑技術創新目錄,推廣預制外墻、保溫體系一體化等新材料、新工藝;山東發布《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體系推廣應用技術公告》《山東省裝配式鋼結構體系推廣應用技術目錄》,推廣應用預應力疊合板、鋼框架-延性墻板(屈曲約束鋼板剪力墻)等。 |
3、建立“產學研用”協同平臺。組織當地科研院所和龍頭企業,搭建協同平臺,推動裝配式建筑“產學研用”一體化發展。如安徽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關企業,建立產學研技術平臺,開展專項技術研究;河南聯合科研院所與開發、設計、生產、施工等企業,組建產業發展協會,共同開展技術交流,實現協同發展;浙江寧波推動外地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強強合作,成立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促進各方形成“產學研用”合作共識,全面提升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綜合競爭力。 |
| 1.推行標準化設計、生產和施工。積極推進設計選型標準、尺寸指南的應用,將標準化理念落實為不同類型建筑的標準化單元,實現預制構件產品主要尺寸系列化。如廣東湛江東盛路鋼結構公租房項目將鋼梁截面尺寸規格減少到4種,通過構件尺寸的標準化大幅提升了加工制作和現場施工效率;江蘇南京出臺裝配式居住建筑預制構件標準化設計技術導則,明確規定混凝土疊合樓板、樓梯板、剪力墻三種預制構件的尺寸和配筋規格,有效引導了規模化生產和應用。 |
2.因地制宜編制地方標準。結合地方實際發展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標準,引領當地裝配式建筑發展。如海南針對高溫、高濕、高腐蝕的自然環境,以及高地震設防烈度、強臺風等地質氣候特點,編制了海南省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技術標準;京津冀地區協同實施《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程》《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檢驗標準》;西藏制定高原裝配式鋼結構技術標準和工程預算定額。 |
| | | 1.合理布局生產基地。按照合理的運輸半徑,科學布局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避免“一哄而上”,定期發布產品需求信息,引導生產企業合理安排工期。如北京積極協調部品部件企業京津冀合理布局,定期發布排產計劃,保證部品部件供應;廣東深圳每季度發布裝配式建筑項目構件需求信息,以及預制構件、輕質墻板等關鍵部品部件生產工廠的生產情況、市場造價等信息。 |
2.打造產業集群。培育和引進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裝配化裝修等全產業鏈企業,形成產業聚集區,成為區域產業亮點。如山東初步形成省會、膠東、魯南3個相對集中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集聚區,培育國家級生產基地34個,省級生產基地121個;四川實施“1+N”省級建筑產業園區建設,推薦9個裝配式建筑產業園區納入省“十四五”重大工程項目;重慶推動裝配式建筑產業成為市領導定向聯系的重點產業,關于現代建筑產業可打造成為千億產業集群的調研報告獲得市委主要負責同志批示;浙江積極培育鋼結構建筑龍頭企業,已投產鋼結構裝配式生產基地(30畝以上)68個。 |
| 1.拓展應用領域。部分地區積極推動裝配式預制構件及建造技術在市政領域應用。如廣東廣州推動裝配式技術在預制綜合管廊和市政工程橋梁生產中應用,在綜合成本基本不增加的前提下,能夠明顯提高綜合管廊工程質量和施工環境;四川成都在城市綜合管廊等市政項目中積極推廣預制構件,市區20余座互通立交橋以及投資80億元的綜合管廊項目全部采用裝配式;陜西加大預制綜合管廊、預制地鐵管片、預制排水構件等預制構件產品在市政工程中的應用,目前已應用預制地鐵管片及配套構件約56萬立方米,預制檢查井890座,預制綜合管廊830米,預制管溝約8000立方米。 |
2.支持企業“走出去”。部分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較好的地區,積極支持本地企業走出本省甚至走向全球。如廣東以中建科技、中建科工、中集集團為代表的裝配式建筑企業,在全國乃至全球輸出經驗做法,中集集團用模塊化建筑向全球輸出“中國建造”,目前在國外已完成100多個酒店和公寓項目建設。 |
| | | 1.培育產業工人。為產業工人搭建交流學習平臺,促進產業工人職業技能提升,推動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型。如上海、江蘇、安徽、山東、廣東、四川等地定期舉辦裝配式建筑產業工人技能競賽,為裝配式建筑產業工人搭建交流學習平臺,促進技能提升;廣東廣州編寫《裝配式建筑施工教程》,對構件裝配工、灌漿工等工種進行實訓,選拔裝配式項目羊城建筑工匠90名;湖北、安徽合肥等地實行裝配式建筑施工關鍵崗位培訓持證上崗,提升產業工人技能。 |
2.建設綜合性實訓基地。根據裝配式建筑關鍵工種技能需要及技術發展方向,建設綜合性實訓基地,開展關鍵崗位作業人員培訓。如山東創建18所省級裝配式建筑體驗教育基地,推動校企合作建設裝配式建筑實訓基地;福建支持9家骨干企業成立裝配式建筑工人培訓基地,累計培訓產業工人超過5500人。 |
| 1.開展管理人員培訓。針對裝配式建造方式的新特點,加強組織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知識更新。如北京通過組織裝配式建筑公益講座、全市裝配式建筑管理干部培訓班等,自2015年起,累計培訓專業人員和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超過3000人次;山東實施建筑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知識更新工程,將裝配式建筑納入有關繼續教育內容,先后舉辦5期裝配式建筑技術培訓班,培訓人員達1000余人次。 |
2.增設裝配式建筑專業技術職稱。推動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技術人員職業職稱發展,提升職業認同和榮譽感。廣東深圳創造性地開展裝配式建筑助理、中、高和正高級職稱評審,增強裝配式建筑行業對高端人才的吸引力。截至2021年,共590人獲得裝配式建筑專業技術職稱,其中包括8名裝配式建筑正高級工程師;浙江紹興建立“分散培訓、統一考核”裝配式建筑產業工人技能培訓考核評鑒模式,在全省率先增加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生產中級職稱系列。 |
| | | 1.嚴格把控設計質量。強化設計審查,加強設計引領,確保設計方案合理、合法、合規。北京、上海等地出臺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設計文件深度規定及審查要點,建立裝配式建筑專家庫,在設計階段對裝配式項目實施技術方案專家預評審論證,開展裝配式建筑施工圖專項審查,加強設計與施工有效銜接;山西太原對設計單位落實裝配式建筑政策情況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對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指標落實情況及施工現場實施情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進行監督檢查。 |
2.加強預制構件生產質量監管。明確對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管措施,確保預制構件生產質量。北京、遼寧、上海、江蘇、安徽、福建、廣東、四川等地,實行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企業登記備案或星級評價機制,明確落實駐廠監造制度;海南于2021年明確裝配式預制構件生產、銷售環節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監管,相關質量標準體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共同制定,項目建設過程中預制構件的現場安裝及其工程質量由各市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監管;廣東深圳將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納入建筑市場主體信用管理體系,并采取進廠抽檢和飛行檢查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
3.加強施工環節質量監管。重點加強對預制構件進場、節點連接密實度(特別是豎向受力構件與水平構件連接處)、預制外墻拼接縫、預留孔洞處細部防水和外墻保溫等質量監管。如北京制定《關于明確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監督工作要點》,細化了施工現場關鍵部位的質量監管措施,要求對灌漿操作全過程進行影像留存;遼寧沈陽、山東濟南等地嚴格套筒灌漿施工過程管理,要求灌漿操作全過程應設有專職檢驗人員旁站監督,并及時形成施工檢查記錄、照片、影像資料等,確保灌漿質量可追溯。 |
4.加大竣工驗收環節把控力度。將裝配式建筑項目納入專項驗收,或在竣工驗收階段強化對裝配式建筑實施情況專項核實。如四川制定《四川省裝配式建筑質量驗收細則》,明確裝配式建筑質量管控要點、驗收標準和要求,強化裝配率驗收;廣東深圳將裝配式建筑納入到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建設單位在竣工報告中應對裝配式建筑進行專篇說明,驗收不通過不予竣工備案;浙江衢州對51個(共計約280萬平方米)裝配式住宅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信息化+事前承諾+事中核實+事后驗收”的改革措施,“事前承諾”指減少項目審批環節、推進項目盡早實施,“事中核實”有效防范裝配式項目方案不具體落實,“事后驗收”設置裝配式建筑專項驗收,將裝配式專項核實情況列入工程驗收資料,“信息化監管”取消了專家核算論證等環節,以上措施取得了減環節、減時間、強落實的“兩減一實”成效。 |
| 1.建立分級監督考核機制。通過下達指標、加強過程監督和年終考核,強化責任落實。如浙江、江西、山東、海南、陜西、寧夏等地,建立健全省級抓總、市級統籌、縣級負責的裝配式建筑監督考核機制,每年向設區市下達裝配式建筑指標任務,定期考核工作進度,通報考核結果,通過專項督查、督導約談等方式,壓緊壓實各方主體責任,確保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 |
| | | 1.優化組織管理模式。在傳統模式難以適應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一體化特點的情況下,探索推進工程總承包(EPC)、全過程工程咨詢、建筑師負責制等建設組織模式,解決碎片式、割裂式的管理問題。如廣東深圳長圳公共住房項目率先采用“建筑師負責制+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實現了建設項目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
| 1.推進數字設計發展。建立基于BIM的標準化部品部件庫,推進BIM技術在建筑全壽命期的一體化集成應用,推行“少規格、多組合”的標準化設計方法。如湖南推行BIM正向設計,加強了各專業間的協同,提高了設計效率,減少了設計沖突,節約設計工期近15%。 |
2.大力發展預制構件智能生產。提高預制構件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預制構件生產品質。如江蘇、廣東等地鼓勵生產企業建設鋼構件智能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推動生產企業構建以標準部品部件為基礎的生產體系,實施溯源管理;湖北推動裝配式PC生產線實現數字化生產與信息化管控,采用智能機器人設備驅動,可提供2mm精度的高品質預制構件,工廠設計產能提高約3倍,生產線人工減少50%;廣東佛山利用本地產業鏈優勢,支持企業自主研發建設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瓷磚反打一體成型集成衛浴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 |
3.搭建裝配式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通過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推動產業要素聚集,實現工程項目建造信息在建筑全生命期的高效傳遞、交互和使用,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如湖南投入1500萬財政資金,建立全省統一的裝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平臺,企業可以利用該平臺進行BIM正向設計,通過連接標準部品部件庫及生產施工管理系統,初步實現標準化設計方案一鍵出圖、設計數據一鍵導入工廠自動排產等功能,實現各種要素資源整合;湖北以工程金融為依托,以智能構件為核心,利用BIM技術、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區塊鏈等前沿信息技術,搭建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實現項目、參建方和產業三方的數據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 |
| 1.推動裝配式建造與綠色建材、綠色建筑融合發展。發揮綠色建筑引領作用,積極選用綠色建材,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促進綠色技術集成應用,推進城鄉建設綠色發展。如江蘇南京,浙江杭州、紹興、湖州,山東青島,廣東佛山以政府采購需求為引領,積極推動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政府投資項目)強制采購符合標準的綠色建材、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共完成222個試點項目,累計采購綠色建材約53億元,逐步探索形成了“綠色采購+綠色建材、綠色建造、綠色建筑”的“四綠模式”;安徽合肥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面推行“1+5”建造模式,即“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EPC)+建筑信息模型(BIM)+新型模板+專業化隊伍+綠色建筑”,助力建筑業轉型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