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關注丨廣東省循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2022-2025年)印發
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2-11-08 2144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關于印發《廣東省循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循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2022-2025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21日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構建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對保障資源安全,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四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通知》(發改環資〔2021〕96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生態文明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粵府〔2021〕61號)和《廣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深入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十三五”以來,我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的重要舉措,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經濟綠色化水平顯著提高,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分別累計下降17.05%和20.5%,繼續保持全國先進水平行列;推進132個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加快推進,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14,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穩定在40%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在7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水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提升,2020年萬元GDP用水量為36.6立方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為20.7立方米,分別較2015年下降34%、45%(按可比價計算);全省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7.92%。垃圾處理能力不斷增強,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廠)149座,處理能力14.6萬噸/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95%,設施數量和處理能力均居全國首位。但要清醒看到,我省循環經濟仍面臨各類資源利用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規范化水平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難,關鍵技術創新研發不夠等突出問題,亟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資源利用水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遵循“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著力建設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深化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推動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資源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為加快建設美麗廣東、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著力解決制約循環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加快補齊資源回收利用設施能力等方面的短板弱項,提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規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 因地制宜、重點突破。根據主體功能定位、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以再利用、資源化為重點,科學確定各區域循環經濟發展重點和方向,提升重點區域、重點品種資源回收利用水平和資源利用效率。 創新驅動、產業支撐。發揮創新對循環經濟的引領作用,強化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和模式創新。強化產業支撐,以綠色產業化、產業綠色化為手段,加快培育壯大綠色產業,全面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 數字賦能、深化改革。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推進循環經濟領域數字化轉型,利用數字化手段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提升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科學化、智能化水平。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快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激勵約束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循環經濟的積極性,增強發展的內生動力。 到2025年,循環型生產方式全面推行,綠色設計和清潔生產普遍推廣,資源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更加完善,再生資源循環利用能力進一步提升,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基本建成。資源利用方式更加集約高效,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綠色消費理念深入人心。再生資源對原生資源的替代比例進一步提高,循環經濟對資源安全的支撐保障作用進一步凸顯。 到2025年,主要資源產出率比2020年提高約20%,單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用水量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超過80%,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60%,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大宗固體廢物年利用量達到3億噸左右,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等9種主要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量達到5500萬噸左右。 1.推行重點產品綠色設計。落實產品綠色設計政策機制,引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無毒無害、低毒低害、低(無)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等環境友好型原料。推廣易拆解、易分類、易回收的產品設計方案,廣泛采用標準化、模塊化的零部件,使用單一材質原料,提高產品的可回收性,提升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培育一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推動包裝和包裝印刷減量化。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屬、電子電器、汽車等行業為重點,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示范,加快構建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綜合利用的綠色產業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各項工作均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強化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突出抓好工業領域清潔生產,推動石油化工、鋼鐵、有色金屬、造紙、紡織印染、水泥、陶瓷、電鍍、制藥、制革等行業,以及重點工業集聚區、重點流域的企業開展清潔化、低碳化改造。大力推行農業清潔生產,強化節地、節材、節水,使用對環境友好的綠色農用品,減少農業生產資料的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技術,形成高效、清潔的農業生產模式。探索推進服務業清潔生產,選擇住宿餐飲、電商快遞、汽車維修和拆解、再生資源回收與利用等行業以及學校、科研院所等公共機構開展清潔生產試點。加快清潔生產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差異化獎懲機制。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審核模式創新,支持開展區域、工業園區和行業清潔生產整體審核試點。(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郵政管理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園區循環化發展。推動新建產業園區科學編制開發建設規劃,合理布局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實施產業鏈招商,實現園區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橫向耦合、縱向延伸、循環鏈接。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綠色化改造,推動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推動園區內不同行業企業以物質流、能量流為媒介進行鏈接共生,支持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鼓勵園區推進綠色工廠建設,實現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綠色化。(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推動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繼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能耗、水耗、環保、安全和技術等標準約束,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和優化存量產能,扎實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積極推進綠色制造,加強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抓好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著力提升鋼鐵、石化、紡織、造紙等行業綠色化水平,使傳統產業成為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加快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推進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向新型材料、高端材料延伸,完善有色金屬再生利用體系,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和裝配式建筑,建成一批綠色建材生產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服務業。促進對循環經濟發展有支撐作用的現代服務業發展,重點發展智慧物流技術服務業、綠色設計服務業、節能服務業、環保服務業、新能源服務業、綠色信息服務業、綠色農業服務業和綠色科技服務業等。推動生產、流通企業利用銷售配送網絡,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引導企業加快節能減排、新能源、資源回收再利用等技術的開發利用。促進商貿企業綠色升級,培育壯大一批現代商貿流通領軍企業。加快信息服務業綠色轉型,做好大中型數據中心、網絡機房科學布局、綠色建設和改造,建立綠色運營維護體系。推進會展業綠色發展,支持制定行業相關綠色標準,推動辦展設施循環使用。優化生活性服務業綠色供給,推動汽修、裝修裝飾等行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倡導酒店、餐飲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動將廢舊物資回收相關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保障用地需求,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回收網絡體系,統籌推進廢舊物資回收網點與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兩網融合”。放寬廢舊物資回收車輛進城、進小區限制并規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權。積極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線上線下協同,提高規范化回收企業對個體經營者的整合能力,進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廢舊物資便利化水平。規范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經營秩序,鼓勵標準化、規范化、連鎖化經營,提升行業整體形象與經營管理水平。因地制宜完善鄉村回收網絡,推動城鄉廢舊物資回收處理體系一體化發展。支持供銷合作社系統依托銷售服務網絡,開展廢舊物資回收。(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提升再生資源加工利用水平。積極培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主體,推動再生資源產業集聚發展,促進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高值化、清潔化利用。實施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料、廢紙、廢舊輪胎、廢舊手機、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規范管理,提升行業規范化水平,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聚。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報廢船舶、廢鉛蓄電池等拆解利用企業規范管理和環境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整治力度,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廣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場應用渠道,強化再生資源對戰略性礦產資源供給保障能力。落實再生資源分級質控和標識制度,推廣資源再生產品和原料。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動力蓄電池、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規范發展二手商品市場。加強對二手商品經營企業、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推廣二手商品鑒定分級、市場經營管理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為。鼓勵“互聯網+二手”模式發展,強化互聯網交易平臺管理責任,加強交易行為監管,為二手商品交易提供標準化、規范化服務。鼓勵平臺企業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專業經營商戶,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推動線下實體二手市場規范建設和運營,鼓勵建設集中規范的“跳蚤市場”。鼓勵在各級學校設置舊書分享角、分享日,促進廣大師生舊書交換使用。鼓勵社區定期組織二手商品交易活動,促進轄區內居民家庭閑置物品交易和流通。(省商務廳、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促進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辦公設備等再制造水平,推動盾構機、航空發動機、工業機器人等新興領域再制造產業發展,推廣應用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關鍵技術。建立再制造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加強再制造產品評定和推廣,鼓勵企業在售后服務體系中應用再制造產品。落實《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規范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再制造企業開展再制造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推動再制造技術與裝備數字化轉型結合,為大型機電裝備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農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動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林業廢棄物、農產品加工副產物等農林廢棄物高效利用。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堅持農用優先,加大秸稈還田力度,發揮耕地保育功能,鼓勵秸稈離田產業化利用,開發新材料新產品,提高秸稈飼料、燃料、原料等附加值。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支持推廣清潔養殖和糞污全量收集處理利用技術模式,鼓勵在規模種植基地周邊建設農牧循環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提倡糞肥就近還田利用,促進農牧結合循環發展。因地制宜鼓勵利用次小薪材、林業三剩物(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進行復合板材生產、食用菌栽培和能源化利用,推進農產品加工副產物的資源化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廢舊農用物資回收利用。引導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用物資企業、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主動參與回收。建設區域性廢舊農用物資集中處置利用設施,提高規模化、資源化利用水平。深入開展地膜科學使用回收,大力推進標準地膜應用、機械化撿拾、專業化回收、資源化利用和妥善處置,聚焦重點用膜地區推廣應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和標準地膜,有效防控農田白色污染。推進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和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試點。鼓勵支持種養殖大戶、農業生產服務組織、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等相關責任主體積極開展灌溉器具、漁網漁具、秧盤等廢舊農漁物資回收利用。(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行循環型農林業發展模式。推行種養結合、農牧結合、養殖場建設與農田建設有機結合,推廣畜禽、魚、糧、菜、果、茶協同發展模式。打造一批生態農場和生態循環農業產業聯合體,探索可持續運行機制。推進農村生物質能開發利用,發揮清潔能源供應和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綜合效益。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和管理,增加優質農產品、地方特色農產品供給,暢通銷售渠道。做好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認定管理工作。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推進退化耕地綜合治理。發展林業循環經濟,培育林業龍頭企業,建設林草中藥材、油茶、竹等具有廣東特色的林業產業發展基地,積極創建國家現代林業產業示范園區,實施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建設工程。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產業深度融合,加快推動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引領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深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進一步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推動電力、石油加工、化工、冶金、建材、造紙、紡織印染、化纖等傳統高耗能行業實施節能改造、提高能效,加快高耗能落后企業、產能、設備的淘汰和退出。深入推進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推動鋼鐵、化工等企業余熱余壓余能回收利用,推進城鎮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廠污泥能源化利用。(省能源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嚴格水資源剛性約束,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用水總量和用水強度管控指標體系。完善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加快建立分區分類水資源管控體系。積極推進農業節水設施建設,推廣噴灌、微灌、滴灌、水肥一體化等節水灌溉技術。大力推進工業節水改造,推廣高效冷卻、洗滌、循環用水、高耗水生產工藝替代等節水工藝和技術,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限期實施節水改造。加強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實現公共設施共建共享,鼓勵企業間的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強化城鎮節水降損,將水資源剛性約束落實到國土空間規劃、城市建設和管理各環節,實現優水優用、循環循序利用,大力推進海綿城市、節水型城市、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全面推進節水器具普及。(省水利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先補后占,占優補優”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加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優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集中連片度,推進耕地“宜機化”改造。扎實推進農村土地高效利用,全面推進農村舊住宅、廢棄宅基地、空心村的拆舊復墾,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完善“點狀用地”模式,支持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休閑旅游業、鄉土特色產業、鄉村信息產業、鄉村新型服務業等鄉村產業項目及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深入推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健全“人地掛鉤”“增違掛鉤”“增存掛鉤”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機制。加強“三舊”改造和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推廣節地技術和模式,推進建設用地多功能開發、地上地下空間立體綜合開發利用,加強標準廠房建設的土地供應。促進重大項目集約節約用地,鼓勵大型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綜合開發利用土地,促進功能適度混合、整體設計、合理布局以及地上和地下綜合開發。(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合理開發利用各類自然資源。嚴格實施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額管理,嚴格控制采石、采礦、風電、房地產等經營性項目使用林地,從嚴從緊管理林地資源,促進建設項目節約集約使用林地。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深入推進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積極推動林下經濟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發展。轉變濕地資源利用模式,推進建立特色鮮明、覆蓋城鄉的濕地公園網絡。實施海岸線占補制度,探索海岸線指標交易,促進臨港工業向岸線縱深布局,嚴格控制單體項目占用岸線長度,提高單位岸線利用效率。完善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休漁禁漁制度,控制近海和灘涂養殖規模。加強海島分類保護利用,優化利用有居民海島,探索以旅游等服務業為主要功能的無居民海島整島開發方式。全面實施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摸清礦產資源家底,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全面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對低品位礦、共伴生礦、尾礦等資源綜合利用,推進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利用。促進粉煤灰、煤矸石、冶煉渣、工業副產石膏在生態修復、綠色開采、綠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領域的利用。完善政策機制和標準規范,推動協同處置設施參照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管理,保障設施持續穩定運行。有序推進水泥窯、冶煉窯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等,按照國家部署統籌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爐協同應急處置醫療廢物。推進廚余垃圾、園林廢棄物、污水廠污泥等低值有機廢物的協同處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按照“功能布局合理、資源集約高效、產城深度融合”的要求,優化園區空間格局。圍繞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提升,實施產業鏈精準招商,推動園區產業循環鏈接和綠色升級,提高資源產出率。完善園區產業共生體系,深化副產物交換利用、余熱余壓梯級利用和水資源循環利用,基本實現園區各類廢棄物內部循環。推動園區低碳建設和產業低碳轉型,鼓勵建設以節能降碳、提高能效和滿足需求響應為目標的多能聯供、多能互補綜合能源項目。探索開展“零碳”園區試點工作。接續推進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鼓勵省級以上工業園區開展“污水零直排區”試點示范。深入開展園區第三方治理,建立按效付費、第三方治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新機制。建立園區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到2025年,推動符合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合理規劃建設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廢品交易市場,支持打造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平臺,鼓勵在住宅小區、商場、超市等場所設置廢舊物資便民回收點,推廣智能終端回收設備。依托韶關、云浮等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報廢機動車、退役光伏組件、廢舊家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廢舊木制品、廢舊紡織品、廢塑料、廢紙、廢玻璃、餐廚垃圾等城市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引導再生資源加工利用項目集聚發展,構建完善區域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健全廢舊農膜、化肥與農藥包裝、農機具、漁網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體系。加快推進廣州、深圳、佛山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建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尾礦、共伴生礦、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等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領域,培育具有較強上下游產業帶動能力、掌握核心技術、市場占有率高的綜合利用骨干企業。聚焦電力、化工等重點產廢行業,培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推廣一批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鼓勵企業積極開展工業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規范評價機構運行管理。大力推廣使用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統籌布局退役光伏、風力發電裝置、海洋工程裝備等新興固廢綜合利用。建設2-3個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骨干企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行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建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體系,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健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標準體系,明確適用場景、應用領域等,提高再生產品質量,提升再生產品的市場使用規模。培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骨干企業,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聯合建立研發中心,積極開展再生骨料強化技術、再生骨料系列建材生產關鍵技術、再生細粉料活化技術、專用添加劑制備工藝技術等研發。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到2025年,建筑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體系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6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推動形成舊件回收、整機再制造、關鍵件配套、再制造產品銷售及售后服務的產業鏈。加強舊件損傷檢測與壽命評估、質量性能檢測及智能運行監測、拆解與綠色清洗、先進表面工程與增材制造成形等技術研發應用,提高再制造全過程溯源追蹤的信息化水平和設備的安全性能。探索構建用戶導向的再制造產品質量管控與評價應用體系。大力推廣工業裝備再制造,加快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通用機械、模具、醫療設備等領域再制造裝備發展。支持隧道掘進、石油開采等領域企業廣泛使用再制造產品和服務。推動在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境外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的再制造。積極培育一批再制造領軍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利用互聯網信息技術,鼓勵多元參與,構建線上線下相融合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網絡,積極爭取國家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鼓勵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利用產品銷售和服務網絡,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建立回收體系,優化網絡布局,提高回收效率。加強生產企業與回收企業、電商平臺信息共享,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流入規范化拆解企業。強化科技創新,鼓勵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持規范拆解企業工藝設備提質改造,推進智能化與精細化拆解,促進高值化利用。保障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回收利用全過程的個人隱私信息安全。培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骨干企業,進一步提升回收利用處理能力。(省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國家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構建涵蓋汽車生產企業、經銷商、維修企業、回收拆解企業等的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統,加強汽車生產、進口、銷售、登記、維修、二手車交易、報廢、關鍵零部件流向等信息互聯互通和交互共享。按照國家部署,建立認證配件、再制造件、回用外觀件的標識制度和信息查詢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開展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試點。支持汽車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建設。支持汽車生產企業與產業鏈上下游共同探索建立新型商業運營模式,打造汽車行業綠色供應鏈。(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體系,促進廢舊動力電池資源化、規模化、高值化利用。完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信息溯源管理體系。推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通過自建、共建、授權等方式,建設規范化回收服務網點。推進動力電池規范化梯次利用,引導企業參與余能檢測、殘值評估、重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術規范。鼓勵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與梯級利用成套化技術與裝備研發和標準制定。優化再生利用產業布局,深化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試點,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源頭減量,嚴格禁止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和農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產品,鼓勵公眾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探索評估各類塑料替代品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影響。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廣可降解塑料,健全標準標識體系,提升檢驗檢測能力。推進標準地膜應用,提高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水平。加強塑料垃圾分類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開展江河湖泊、港灣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潔河(湖)灘行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符合條件的城市和快遞企業開展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示范,大幅提升循環中轉袋(箱)應用比例。推動電商與生產商合作,實現重點品類的快件原裝直發。支持建立快遞包裝產品合格供應商制度,推動生產企業自覺開展包裝減量化。鼓勵電商、快遞企業與商業機構、便利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合作設立可循環快遞包裝協議回收點,投放可循環快遞包裝的專業化回收設施。到2025年,電商快件基本實現不再二次包裝,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省郵政管理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發展改革委加強組織協調,會同省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抓好實施。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各地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落實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的橋梁紐帶作用,推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積極推進循環經濟相關法規規章制修訂工作。 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拼裝、拆解處理等行為,加大查處和懲罰力度。強化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嚴格查處可降解塑料虛標、偽標等行為。加強廢舊物資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環境監管。將失信行為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循環經濟行業監管機制。 圍繞典型產品生態設計、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再生資源高質循環、高端裝備再制造等領域,突破一批綠色循環關鍵共性技術及重大裝備。開展循環經濟綠色技術體系集成示范,積極打造集研發轉化、技術轉移、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為一體的綠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交易平臺,推動形成政產學研用一體化的科技成果轉化模式。 加強財政資金對循環經濟的引導作用,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循環經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能力建設。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強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加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對循環經濟有關企業和項目的支持力度。 按照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要求,加強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綠色產業、綠色金融與投資、綠色技術創新等方面交流合作,務實推進項目合作。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高校、企業、科研機構以及國際技術轉移機構合作,形成鏈接全球的合作網絡體系。 通過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等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傳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理念,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形成綠色文明新風尚。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公益組織、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公眾參與、輿論監督等積極作用,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消費理念,從消費環節倒逼生產方式改變,為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綠色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